《瓜還沒賣先出五百 瓜農直呼“傷不起”》 后續
退錢的前提是,瓜農返家時傘和帳篷必須“完好無損”
網友:瓜農想要回“押金”,不能用它遮風擋雨,只能把傘“供奉”起來
A
原始新聞
大河報昨日在A14版以《瓜還沒賣先出五百 瓜農直呼“傷不起”》為題,報道了在鞏義市瓜果臨時便民點賣瓜的瓜農,需要統一購置帳篷、太陽傘,否則就不能在市執法局規劃的便民點繼續賣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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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進展
昨日上午10時許,記者先與鞏義市市容中隊的一名女值班人員取得了聯系,在記者亮明身份后,該工作人員稱負責瓜農事宜的是市容中隊一位姓李的隊長,并告知了記者其聯系方式,隨后記者與李隊長取得了聯系。李隊長稱,為保持城市的整潔優美,規劃有序的城市形象,瓜農所使用的帳篷和太陽傘必須統一形制。“小瓜車用帳篷、大車要用太陽傘,這些東西都是委托給一家通訊公司負責制作的。”瓜農老李的帳篷之所以被收走,是因為老李家是大瓜車卻沒按要求打太陽傘,反而撐起了帳篷。
記者問執法局今年5月給廣大瓜農發放的《致瓜農的一封信》中,為何沒向瓜農公開提及需要統一帳篷和太陽傘的要求時,李隊長稱,要求統一帳篷和太陽傘在他們單位內部有一個文件,但文件并未對外公開。
在談及瓜農所交的血汗錢為何種性質時,李隊長稱那是通訊公司收取的使用押金。“瓜農回家時若帳篷和傘完好無損,這些錢還會歸還給瓜農。”記者追問,為何瓜農拿的收據并未注明所收款項是押金時,李隊長將電話掛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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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千萬別坑了咱們的瓜農!
一位來自河南南陽的網易網友留言稱:如果記者不報道,就又坑瓜農了。
大河論壇網友“仗義執言王”留言稱:可憐的瓜農、可惡的執法!執法的官方人員說:不買(傘)不行,可是開的票是一通訊企業的。希望記者調查一下他們企業為何能調動公權力官員為其“義務廣告”,這里面的貓膩是啥?!
新浪微博用戶“紫雨1982”微博評論:給別的做廣告,還要人民買單,鄙視!
搜狐網友“才思敏捷”評論道:官方說退錢的前提是:傘不能破,也不能臟,但有位瓜農指出新傘領的時候就有個洞。唉!看來瓜農要想要回所謂的“押金”,是不能用它來為自己遮風擋雨了,只能把傘“供奉”起來了!
一位江姓自由撰稿人發博客提出了自己的疑問:值得注意的是,在城管所兜售的帳篷和遮陽傘上,均印有廣告,而瓜農得到的只是一張簡單的收據,蓋有與城管“合作”的某通訊公司財務章。這就更令人費解,按常理廣告帳篷和遮陽傘均屬于單位贊助性質,并不需要城管花錢,那為何還要向瓜農收費呢?(記者 張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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