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鋼市一男子張向兵2009年8月23日被舞鋼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2010年4月16日被取保候審,2011年4月16日因“取保期間未獲取新的犯罪證據達不到起訴要求”,被解除取保候審。張向兵被無辜關押了7個多月后,舞鋼市公安局至今不批準其獲取國家賠償的請求,其想起訴公安局,法院也不給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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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被抓,遭關押7個多月
6月21日上午,河南安鋼集團舞陽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職工張向兵向記者訴說了事情經過。
張向兵說,2008年,有一條高壓專線要從他所在的舞鋼市廟街鄉(xiāng)劉溝村橋西村民組通過,因為高壓線塔基要占用一些村民的土地,受施工方一家電力安裝有限公司的委托,讓他負責協調對村民的賠償事宜。
他說,為此,他積極做村民的工作,讓大家支持高壓線建設,工程順利施工后,該電力安裝公司為感謝他“付出的大量勞動”,給他支付了1.2萬元勞動報酬,并給他出了證明。誰知,2009年8月23日,舞鋼市公安局卻突然以涉嫌敲詐勒索罪的名義把他刑事拘留,到看守所后,他才知道,有人舉報他敲詐了該電力安裝公司。
據張向兵說,鑒于證據不足,2010年4月16日,舞鋼市公安局對其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xù),他被舞鋼市看守所釋放。2011年4月16日,因“取保期間未獲取新的犯罪證據達不到起訴要求”,舞鋼市公安局對其解除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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