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說,“藥駕”已經成為被司機忽視的“馬路殺手” 河南商報記者 王春勝/攝
感冒后吃點兒藥又開車出去,這種經歷,您或者身邊的朋友是否有過?
昨日,鄭州一司機因吃了感冒藥后開車,將一輛電動車撞翻在地。
對于“藥駕”和其存在的安全隱患,您了解多少?
司機
迷迷糊糊撞上了電動車
昨日下午2時30分許,鄭州市福壽街與興隆街交會處,一輛銀白色的轎車前,躺著一輛電動車。
幾名圍觀者稱,幾分鐘前,這輛轎車沿福壽街向南行駛,速度不太快。電動車從興隆街上往南拐,“小汽車不知道為啥,車頭往西一斜撞上去了。”
目擊者稱,電動車被撞翻在地,騎車人被送往醫院。
轎車司機是名中年男子。對于撞車原因,他稱,因為這兩天感冒,中午吃了幾片感冒藥,歇了一會兒后開車去辦事,沒想到撞人了。
“坐車上感覺迷迷糊糊的,腦子也不知道在想啥。”司機稱,由于吃了感冒藥,藥力發作后瞌睡,才出了事兒。
現場鄭州市交巡警三大隊民警經過詢問和勘察,確定該起事故中轎車司機負全責。
警方
“藥駕”或成潛在“馬路殺手”
鄭州市交巡警三大隊車站中隊中隊長王楊稱,該男子為典型的“藥駕”——駕駛員服用了某些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后,依然駕車出行的現象。
王楊說,我國道路交通法規規定,開車時禁止服用精神類藥品或者麻醉類藥品,但對一些其他藥品如感冒藥來說,則無嚴格規定。
在火車站地區河南商報記者隨機詢問了幾名機動車司機,這些司機都知道酒駕的危害,但對于“藥駕”均表示沒聽說過。“像是吃點兒感冒藥,頂多會犯瞌睡,過一會兒就好了。”
在王楊看來,“藥駕”已經成為被司機們忽視的“馬路殺手”,“但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檢測方法和標準來判定藥駕,交通法規中也沒有具體的處罰措施。”
提醒
生病服藥期間最好不要開車
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藥劑科科長時建軍說,常見的感冒藥中大多含有抗組胺成分,主要不良反應就是嗜睡、困倦。對司機來說,服用感冒藥,會對駕車造成影響。
除了最常見的感冒類藥物外,鎮定安眠類、降壓降血糖類、抗焦慮類藥物等,服用后也會影響駕駛員的操作。“通俗地說,這些藥物會影響人的精神狀態,讓人反應遲鈍或瞌睡。”
王楊提醒,駕駛員生病服藥期間最好不要開車,“請醫生盡量避免使用會對駕駛造成不良影響的藥物。一定要等到藥效消除得差不多后,再開車上路。”(河南商報記者 仝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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