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組織或個人來我省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要事先向省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調查結束后,還應該向省文化主管部門提交調查報告和調查中取得的實物圖片、資料復制件,如果違反此規定“私下”進行調查,最高要受到50萬元罰款。昨日,省政府法制辦就《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為《征求意見稿》)征求市民意見。
設立“非遺保護專項資金”
哪些傳統文化可以被稱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征求意見稿》指出,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
為了保護這些文化遺產,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據本行政區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的需要,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用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扶持、瀕危項目搶救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還應當建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擅自進行非遺調查,最高罰款50萬元
《征求意見稿》指出,境外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向省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文化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后15日內作出書面決定。獲得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將批準文件送交調查所在地縣級文化主管部門后,方可開展調查活動。調查結束后,應當向省文化主管部門提交調查報告和調查中取得的實物圖片、資料復制件。同時,境外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應當與境內非物質文化遺產學術研究機構合作進行。
如果境外組織違反此規定,由文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及調查中取得的實物、資料;情節嚴重的,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境外個人違反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及調查中取得的實物、資料;情節嚴重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4種方式可發表意見
如果您對《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有話說,從即日起到7月10日,可以通過以下4種渠道發表意見:登錄河南省政府法制網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和建議;發送電子郵件至:xzfgc@126.com;發送書面意見傳真至:0371-69699068;通過信函郵寄至:鄭州市金水東路22號省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法規處,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征求意見”字樣,郵編:4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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