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調戲無確實證據,丈夫被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大河報三門峽訊 聽說妻子遭到工頭調戲,三門峽陜縣一男子憤怒不已,手持鐵錘連夜趕到工地,將在睡夢中的工頭砸死。6月19日,三門峽中級人民法院審結此案,被告人員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記者從辦案民警處了解到,今年24歲的員某為三門峽陜縣張茅鄉張茅村人。兩年前和同村女孩小麗(化名)結婚,婚后二人恩愛有加。2011年8月底,員某母親和小麗一起到某工地做飯,工地老板經常出差,不在時就讓六十多歲的陳某負責。
據員某供述,2011年9月16日21時許,正在單位上夜班的他接到妻子的電話,“電話里她哭著說下午陳某對她耍流氓,還說什么一次一百的話。”員某頓時火冒三丈,當即請假回家準備去揍陳某,員父勸他消消氣,等工地的老板回來后解決問題。正在氣頭上的員某未聽父親勸阻,從廚房拿了把錘子,騎著摩托車就去了妻子所在的工地。“當時房間沒有開燈,我是借著手機的光亮,看見陳某睡在床上的。”員某說。
據員某供述,當時盛怒之下的他,用鐵錘朝陳某身上砸去,蒙眬中陳某想要坐起,然而已經喪失理智的員某再次揮動鐵錘,一錘將陳某的頭頂砸了個窟窿,錘柄也斷成兩截,陳某當場死亡。事后,員某撥打了 “120”急救電話,并在親屬的勸說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庭審中,員某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但稱是陳某調戲自己妻子,希望法院從輕判處。但辦案法官發現,除了小麗的證言外,并無其他證據證明陳某調戲了小麗。法院審理后認為,員某為泄私憤持械傷人,造成一人死亡嚴重后果,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其關于被害人調戲小麗的供述,因缺乏確實充分證據,法院不予采納。鑒于作案后有自首情節,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并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法院遂判處有期徒刑15年。 (記者 房琳 通訊員 曉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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