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1號審判大廳公開審理豫東監獄提請為服刑人員吳某減刑一案。
與一般開庭審理的案件不同的是,刑罰執行機關——豫東監獄派出兩名警察出庭支持減刑建議,法律監督機關——商丘市人民檢察院派出兩名檢察官出庭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袁永新告訴記者,此次開庭同步進行網絡直播,意味著監外公開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在全省法院全面進行嘗試。
“長期以來,在減刑假釋審理工作中,相關案卷材料只是從監獄到法院、從法院到監獄,沒有經過開庭審理,沒有公開宣判,整個過程處于封閉狀態,透明度不高,為個別司法人員搞‘暗箱操作’權錢交易提供了灰色空間。”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張云龍表示。
張云龍認為,多數群眾并不了解人民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的程序,容易對刑罰執行工作的公平、公正產生懷疑。
“公開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尤其是監外公開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是一個很好的與人民群眾溝通交流的機會,也是一個全面宣傳司法機關在減刑假釋審判中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機會。”河南省高院副院長袁永新說,近年來,河南法院系統大力推行減刑假釋案件“陽光審判”,打造老百姓聽得懂、看得明的特色減刑審判。(記者 劉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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