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鄭州市失獨者特別扶助金
已從每人每月100元上調到270元
未來以居家養老為主
機構養老為輔
昨日,省計生委對商報失獨家庭報道予以回應。
省計生委表示,幫助解決包括失獨家庭在內的計生家庭養老問題,是計生部門的責任所在。
措施
鄭州特別扶助金漲了170元
據省計生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獨生子女傷殘達到三級以上和獨生子女死亡且母親49歲后不再生育和抱養的,分別給予夫婦每人每月80~100元的特別扶助金。
2011年,省人大關于修改《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規定:“對獨生子女殘疾、死亡的夫妻和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患者,符合國家有關特別扶助條件的,在國家扶助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一倍的特別扶助金。”
昨日記者從鄭州市計生委了解到,今年起,鄭州市失獨者特別扶助金已從每人每月100元上調到270元。
此外,《決定》規定:對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計劃生育雙女父母,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適當補貼。
對居家養老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計劃生育雙女父母,實行政府購買養老服務。
態度
幫助解決計生家庭養老問題是計生部門的責任所在
失獨者呼吁:我們響應國家號召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政府作為計劃生育政策的制定者,理應對政策后果負責。
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幫助解決計劃生育家庭養老問題是計生部門的責任所在。
近年來,國家及相關部門認識到人口老齡化的問題,逐步制定出臺一系列政策,逐步建立了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計生部門也希望借此機遇,完善政策體系,讓計劃生育家庭都能享受到養老保障。
“我們將梳理試點經驗,盡快制定省里關于計劃生育家庭居家養老的指導意見。”他說。
針對失獨家庭的訴求,這位負責人認為,未來,將實行居家養老服務為主、機構養老為輔、社會提供服務、政府在政策扶持和財政投入方面發揮作用的基本思路。
同時整合社會資源,充分利用城鄉社區建立養老服務中心,為居家老人提供娛樂、生活、就醫等多項服務,并與民政、社會力量相結合,為需要機構養老服務的計劃生育家庭老人,免費或低償入住。
據悉,2010年,省民政廳、老齡辦和人口計生委等11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去年全省有32個單位開展計劃生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試點。
主要措施是政府或部門出資購買服務、發放養老補貼。根據不同年齡段、不同身體狀況、身邊有無子女、是否入住敬老院等類別提供1~3小時的上門服務,政府或部門出資直接向計生老人發放養老補貼金、服務券。(河南商報記者 鄭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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