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小小的銀行借記卡承載的收費項目在3000多個,一包普通的休閑食品鍋巴出廠價1.2元,到超市賣3元,其中經銷商拿走0.6元,超市拿走1.2元——這都是亂收費的典型
日前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省政府糾風辦制定了《關于河南省2012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鐵腕整治亂收費之“六宗罪”。
一宗罪
供應商總得“上供”
整治對象:超市、商場、賣場等大型零售企業
“罪”之案例:
一袋鍋巴賣3元,出廠價是1.2元,經銷商拿走0.6元,超市拿走1.2元。超市通過什么理由和借口拿走了一袋鍋巴的成本價?據業內人士透露,開戶費、節慶費、新店開張費、條碼費、海報費、堆頭費等幾十種名目繁多的超市進場費,是促使一袋鍋巴價格翻番的“吸金石”。
整治計劃:
《意見》表示堅決糾正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問題。
集中開展零售商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問題清理整頓,嚴禁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簽訂合同費、新品進店費、開戶費等不合法、不合規費用。規范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促銷服務費行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約定向供應商提供相應服務、開具發票并按規定納稅。嚴格執行零售商向供應商收費明碼標價制度,依法確定收費(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價格)、收費條件等。適時出臺零售商供應商商品購銷規范,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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