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記者齊亞瓊)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要在2小時內報告省政府,成立“省應急救援指揮部或省應急救援工作組”,省長或分管副省長要當總指揮。
日前,省政府下發《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范全省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響應程序,為的是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安全事故發生后要及時上報,堅決杜絕瞞報、拖報情形。該預案明確要求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要于1小時內向事發地縣級以上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事發地政府報至省政府的時限,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后2小時。
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自救互救,迅速開展應急處置。事發地政府要成立現場搶險指揮部,與此同時,由省長或分管副省長為總指揮或組長的“省應急救援指揮部或省應急救援工作組”也要成立。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所述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發生在我省境內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包括失蹤),或5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的事故。其中,特別重大事故簡稱特大事故,特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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