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小攤販的食品一旦出現問題,很難監管。
省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攤販管理辦法草案”
對小作坊意見較少,對食品攤販討論激烈,認為其流動性大,存在問題多
□記者王磊 鄭松波 文 李文波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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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農業四個主要部門,衛生、商務、城市管理、公安、畜牧等五個次要部門共同管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九龍治水”的分段管理,交叉多、接口多,也造成管理的模糊地帶多,誰都可以管,誰都又有理由不管,這種管理方式不改變,小作坊、小攤販的食品安全管理就難以奏效。昨日,本報A04版對此進行了報道。
昨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分組審議《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試行)(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往常井然有序的審議發言,昨日變成了“你爭我搶”,爭議異常激烈。
現場
往日審議井然有序今日發言你爭我搶
昨日上午,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分組審議《辦法(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往常井然有序的審議發言,昨日變成了“你爭我搶”。
會議一開始,第一組的會議現場,4個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搶著發言,劉建功說,這里面缺少了一個重要環節,就是消費者購買了問題食品如何投訴?小作坊還好辦一點,因為他有固定的經營地點,流動攤販就不好找了,今天在這里,明天還不知在哪里?應該增加一個規定,消費者向攤販索取票據或消費證明,現在營業額2萬元以下的不用繳稅了,他們申領票據也不好申領,那么也得給個證明吧!發生食品安全糾紛以后,投訴和索賠也有據可查。
劉建功發言的話音一落,孔令晨就接上了話頭??琢畛空l著言,常振義就插上了話。你爭我搶,這一個審議占據了一多半的時間,因為還有兩項議程待審議,最后會議主持人不得不幽默地開起玩笑說:大家發言都很積極,這才是一審,今后還有二審,大家再繼續發表審議意見。
昨天上午的分組審議,一個奇怪的現象是,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大家意見較少,審議過程比較快;相反,一說到食品攤販,就引起激烈討論。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小作坊有固定場所,比較容易監管。而食品攤販不僅數量多,且流動性大,存在問題較多。如何既管得住,又管得好,十分考驗立法工作者和政府部門的智慧。
熱議1
三個部門三個圓 三圓相交處是真空
按照《辦法(草案)》規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流通類食品攤販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類食品攤販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這看似明確的監管分工,實際上并不能涵蓋小作坊和小攤販的食品種類和監管范圍。
常委會組成人員蔡得龍說,這就是說,有固定地點的小作坊,是由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管。但是,《辦法(草案)》又規定,在商場、商店、超市或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經營食品的,開辦者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經營甜品的,開辦者應當依法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而租用商場、商店、超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場地、柜臺經營食品的,經營者也應當分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手續,這樣就形成了三個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能交叉?,F在的問題是,對于職責明確的職能部門無法推脫,而對于職責模糊的,他們就是能不管的盡量不管。各個部門無利可圖時,都有不管的理由,但是如果可以處以罰款時,又都有處罰的依據。這就形成了三個部門之間的交叉,也是極容易形成監管的真空。
按照規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管理小作坊,可是“現做現賣”的又不歸他們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類食品攤販,那么什么是餐飲類食品攤販?《辦法(草案)》規定的是無固定店鋪、以烹飪的方式現場制作直接入口的食品,那么這應該是“現作現賣”了吧?這又歸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了。但是,我不是烹飪的,我是涼拌的、我是調制的,歸誰管?常委會組成人員趙忠遠的審議發言一語中的。他說,九龍治水的分段管理,分段多,交叉多,這樣自然而然就接口多,接口多就造成管理的模糊地帶多,機容易發生食品安全的小作坊、小攤販,很難對其實施有效的監管。
熱議2
9個部門未必能管住校門口賣小食品的攤販
“今天是六一節,我就說說學校附近食品攤販的問題。”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高漢青“搶”到話筒,憂心忡忡地說。
她說,最近她對鄭州市學校周圍食品攤販進行調研,發現大多數攤販的小食品都賣給孩子。這些食品攤販沒有許可證,也沒有備案證明、健康證明。賣的小食品還很不衛生,有部分食品甚至添加違禁添加劑。更讓她憂心的是,這些食品攤販每天都在校門口出沒,但是她沒有發現一家職能部門對此進行管理。
趙忠遠說,《食品安全法》施行以后,原來的食品衛生法作廢,原來歸衛生部門的管理職責沒有了,《食品安全法》授權省人大常委會制定小作坊和小攤販的管理,我們的地方性法規沒有出臺,現在一直是空白,哪個部門現在都有不管的理由,因此,制定這個法規是迫在眉睫。要不,沒有監管的市場很容易導致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
常委會組成人員劉樹聲對多部門治理食品攤販也不放心。他說,校門口賣鹵面的歸誰管?學校門口賣小食品的攤販,并不是按照上面的標準確定自己如何經營。有的攤販自己現場制作并銷售,還有的做好后立個小桌子就讓學生在攤位旁邊吃。這些處于各部門權責范圍交叉處的攤販,該怎么管呢?
一位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直言,多部門分頭管理,極易造成權責不清,各部門推諉扯皮。比如,遇到各部門管轄范圍內交叉的地帶,該怎么管?現在并沒有明確規定。即便有明確規定,在執行過程中也很容易打折扣。最后,這些交叉地帶往往是接到投訴了沒人管,發現問題要罰款時各部門就爭著上。這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的問題。
熱議3
食品不合格,該重罰還是該輕罰
渤海石油污染,美國康菲公司之所以不以為然。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處罰太低,對該公司構不成威脅。食品安全事件一發生,市民和政府部門眾口一詞說,違法成本太低,守法守信成本太高,對違法行為主張重罰,一下罰死他!
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董廣安說,《辦法(草案)》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處罰太輕。她舉例說,如果一個食品攤販既沒有向政府部門備案,也沒有提供其身體的健康證明,甚至提供的食品都不合格,他已經對消費者構成危害,甚至構成違法。但是,在罰款方面,政府部門只能對他處以50元~500元的罰款。“也就是說,最低只能罰50元。這對食品攤販根本起不到監管作用。實際上,處罰和成本不相稱,還可能影響一些原本正規經營的食品攤販,也不利于市場公平。”
但是,也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說,小作坊、小攤販大部分是下崗職工或者是進城務工的農民,他們本身就沒有多少收入,也只是推個車掙個辛苦錢,如果一下罰他幾萬塊,打死他也拿不出。這事,常委會組成人員都爭論不休,你說糾結不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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