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王偉賓
河南商報訊 開車的市民請注意了:鄭州市區的派出所民警,也可以對街頭亂停亂放的機動車“貼條”了。
昨日上午,家住東開發區的小陳撥打本報電話說,他的車剛剛停在路邊被“貼條”了。
“貼罰單的,不是交警,而是東開發區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隊的民警。”小陳很是納悶地說,“不是只有交警才能‘貼’條嗎?怎么派出所民警也有這個權力?”
隨即,商報記者將此問題反饋到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得到的答復是:鄭州市區各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隊,有在市區道路上管理和處理交通違法的權力。
“他們可以對在市區道路上亂停亂放的機動車‘貼條’。”昨日上午,鄭州市公安局一位負責人解釋說,“鄭州市警改之后,市區各派出所均設有交管巡防大隊,負責本轄區的交通管理、巡邏防范和接處警。其職能和警改之前的特巡警大隊類似。”該負責人還告訴記者,其他省轄市的交管巡防大隊,不但可以在市區“貼條”,還可處理交通事故。
昨日下午,記者隨機采訪了幾名司機,他們一聽說“派出所民警也可以貼條”,第一反應便是:“啊?有點亂吧?那以后的‘條子’就滿天飛了。”有司機說,不改善鄭州市的道路和停車環境,一味地加重處罰力度,很難從根上解決亂停亂放問題。(記者 胡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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