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方已過租期遲遲不搬,規劃的保障房無法開建
土地所有方欲起訴租賃方,給保障房“騰地兒”
□記者 王磊 文圖
核心提示
一年前,位于鄭州市航海路南、魏莊西街東的一處土地被規劃成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按計劃應立即開工建設;今年5月,市民盼望一年的保障房項目卻仍是一處電動車批發市場。
早已規劃的保障房項目,為何難以開建?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這塊土地曾租給河南豫州電動車有限公司開辦電動車批發市場。但租賃期滿后,批發市場拒絕搬遷,導致保障房建設一拖再拖……
【實地采訪】
規劃的保障房項目,仍是批發市場
鄭州市民李萌德去年4月取得經適房購房資格。為此,一直非常關注經適房項目的選址情況。去年6月份,鄭州市城鄉規劃局網站上公示一處經適房項目,非常符合他的心意。這處經適房項目位于航海路南、魏莊西街東。
咨詢該經適房項目建設單位后,老李被告知,這處經適房“最遲不超過2011年10月份就開建”。但是,左等右等,這個經適房項目至今沒有開工。
昨天上午,記者就李萌德的反映,專程到鄭州市規劃局查詢上述經適房項目的規劃。市規劃局工作人員提供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顯示,該經適房項目擬用地面積2.5萬平方米。該《意見書》由市規劃局去年6月審批。
隨后,記者和李萌德一起來到航海路南、魏莊西街東的該經適房項目位置,發現本應建經適房項目的地方,仍是電動車批發市場,即河南豫州電動車批發市場(如圖)。記者在該批發市場轉了一圈,發現有200多家商戶正在正常營業,沒有要動工建保障房的跡象。
【事因探究】
批發市場租賃到期,但至今未搬
昨天上午,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說,這個保障房項目遲遲沒有開工,主要原因是豫州電動車批發市場租賃期滿后,拒絕搬遷。
這塊土地的所有方,鄭州市房產管理局建筑材料廠(簡稱建筑材料廠)黨委書記毛松鶴說,上世紀90年代末,建筑材料廠將這塊土地租給河南豫州電動車有限公司(原名稱:河南豫州摩配聯銷有限公司)開辦豫州電動車批發市場。租賃期滿后,建筑材料廠又根據該公司的要求,續租三年。2011年6月30日,租賃契約終止。
“租賃期滿后,豫州公司作為市場管理方,沒有組織商戶搬遷,并以沒地方搬等為由,提出延期要求。”毛松鶴說,建筑材料廠給了市場3個月的搬遷過渡期。但河南豫州電動車有限公司提出,3個月搬遷過渡期時間太少,找地方安置200多家商戶有困難。最終,建筑材料廠讓步。 2011年11月28日,雙方簽署搬遷協議,明確搬遷過渡期為10個月。今年5月1日,市場應搬遷完畢。
【市場說法】
協議租期確已終止,應該搬遷
昨天,距離搬遷協議規定的最后期限超過20天。記者實地探訪,發現該批發市場仍在正常營業。
記者采訪時,銷售電動車的商店老板秦女士表示,不愿搬遷,原因是已經在此做了10年生意,如果搬得遠了,怕原有生意肯定受影響。雖有不少商戶表示不愿搬遷,但也有部分商戶表示若有新的地方,愿意配合搬遷。
豫州電動車批發市場的汪經理說,批發市場的租期確實已經終止,應該搬遷。這個批發市場有231戶商家,安置這些商家難度很大。鄭州市規劃局制訂的《鄭州市三環內市場外遷規劃方案》,已經將豫州電動車批發市場列入近期遷建計劃,豫州電動車批發市場將積極準備搬遷。
【事情進展】
土地所有方欲起訴租地方
昨天上午,建筑材料廠黨委書記毛松鶴表示,河南豫州電動車有限公司已經嚴重違約,建筑材料廠將按照搬遷協議的約定,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證保障房項目早日開工建設。
毛松鶴說,建筑材料廠將與河南豫州電動車有限公司進行溝通,并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協調。如果協調不成,建筑材料廠將起訴河南豫州電動車有限公司。
據鄭州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豫州電動車批發市場所占用的經適房住房項目為“??导卧贰毙^,經市政府批準后,已調整為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豫州電動車批發市場搬遷后,即可立即開工建設。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