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反映情況,內鄉縣公路局路政人員辦公室爆粗口——
本該幾千元的罰款張口就要2萬元,其中還打“白條”亂收費
□記者 郭啟朝 通訊員 屈連文
大河報南陽訊 車主楊士玖的大貨車在內鄉縣發生了交通事故,撞倒了幾棵路邊樹。在處理樹木賠償問題時,該縣路政人員張口就要2萬元。
【車主反映】
幾千元的罰款張口就要2萬元
據楊士玖介紹,他是桐柏縣一位普通農民,一直做貨運生意。4月13日凌晨,他滿載著電器的貨車行至312國道內鄉縣灌張鎮段發生交通事故。
當天上午8時,內鄉縣公路局路政大隊陳立新中隊長趕到現場對楊士玖說,車撞毀路邊的一段道牙和4棵道旁樹,按照規定,要進行賠償和罰款。陳立新還說,如果被損車輛到他指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損壞樹木款可以考慮少罰點。楊士玖就讓陳隊長聯系了一家修理廠,弄來3輛吊車,將車輛送往該修理廠進行維修。5月7日,楊士玖花了近10萬元將車修好后開始聯系陳立新,請求處理樹木及道路損毀的賠償問題。當晚陳立新告訴楊士玖:按照相關規定,2棵柏樹,一棵2500元,3棵楊樹,每棵1000元,共計8000元;道牙損毀10米,賠償3000元;加上罰金和對舉報人的獎勵等,要出2萬元。
而根據內鄉縣公路局路政大隊辦公室張貼的損壞樹木賠償標準,一棵樹最高賠償只有200元。路邊石砌邊溝最高每平方米賠償80元。雙方經過討價還價,最終陳立新答應讓楊士玖賠償5500元。交款時,楊士玖讓陳立新開發票。陳立新一聽,非常生氣地說:“那明天再辦吧!”說完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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