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的話
20多天前,一場有關停車難的話題引起媒體與坊間熱議,至今余溫未消。交通擁堵與停車難早已成為近年來的城市生活熱詞,本組報道,試圖從“路權分配”、“停車位配建”、“停車導引”等層面,解析造成鄭州交通擁堵與停車難的深層原因,為您提供探究解決之道的另外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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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時期,全國各地頻發的校車交通事故,讓人痛徹心扉。令人慰藉的是,12月15日,公安部明確要求,要用最高路權護衛校車安全。
路權一詞,再次進入公眾視野。在任何一個城市,人車之間的和諧共融、平安相處,都是交通管理的終極所在。被賦予最高路權的鄭州校車,意味著也將和公交車一樣,有了優先通行權。
3年前,鄭州一名小女孩被公交車擠倒,身上多處骨折,引發公眾對“普通出行者應擁有同等路權”的熱議。那么,鄭州現行的路權是如何分配的?各方交通參與者又正遭遇怎樣的出行難題?
A 校車事故頻發,路權話題升溫
公安部本月強調要以“最高路權”為校車提供保障服務
12月12日,江蘇徐州一校車側翻,造成10多名學生傷亡;12月2日河北固安一校車側翻,6名學生受傷;11月16日,甘肅正寧一幼兒園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20人死亡……近兩個月以來,全國各地頻頻發生的校車事故,引起社會各界對校車安全的廣泛關注。
12月15日,公安部召開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視頻會議,強調要以最高路權為校車提供保障服務,以最嚴的措施查處校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允許校車在公交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交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在未設置校車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臺停靠。”鄭州市交巡警支隊宣傳科邢紅軍告訴記者,公安部的規定,實際是給管理部門提出了一項新任務——要把保障校車優先通行作為道路執勤的重要工作。
來自鄭州市車輛管理所的信息表明,目前,鄭州市的專用校車并不多,登記備案的只有130多輛。為數不多的校車,如何得到強化管理?鄭州市交巡警支隊有關人士坦言,警方對正規校車的管理極其嚴格,對在冊的校車,警方發放有校車標志,每年車輛年審時都從嚴把關,必須每項檢測都合格后才能通過年審。“但為了通過審核,有的校車私自改裝,還有不少學校用‘黑三輪’接送孩子,造成警方在校車的監管上存在不少盲區。”該人士說。
當前,分布在鄭州市區的公交線路有340多條,怎樣落實校車和公交車擁有一樣的通行權?對此,鄭州市交巡警支隊有關人士表示“具體怎么操作,還沒有明確,但校車肯定會和公交車一樣,享有同等‘特權’”。
校車被賦予了最高路權,意味著城市路權分配格局發生了變化。那么,鄭州現行的路權配置是怎樣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出行狀況如何?
B 法律層面的路權平等,現實中很難體現
交通資源配置向機動車傾斜過多
鄭州市建設路與嵩山路交叉口,一公交車在躲避其他汽車時,擠倒一輛自行車,造成自行車后座上的4歲女孩含含身體多處骨折。發生在2008年4月的這起交通事故,引起市民對公交車“霸道”的非議的同時,對“非機動車交通參與者應擁有同等路權”的訴求,也迅速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目前,路權的法律定義在我國交通法規中并未明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法學院副教授葉亞飛說,在實踐中,路權是交通參與者在一定空間和時間內使用道路、進行交通活動的權利。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即是通過科學管理,讓交通參與者在使用其優先路權時,必須遵守一定原則。
“鄭州的路權分配原則是,首先,公交車擁有優先權,劃定有專用車道,今后校車也可走公交車道。此外,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行人有先行權;無論在任何路面,斑馬線都賦予了行人優先路權;在學校、醫院等附近,設置減速帶,限制機動車路權。”邢紅軍說,從法律層面講,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擁有同等路權,“但鄭州的現實狀況是,交通資源配置向機動車傾斜過多,而不少道路的非機動車和人行道過窄或根本沒有,使相當多的行人和非機動車出行困難。”他說。
“在鄭州,行人途經斑馬線時,經常被過路車‘擠兌’而被迫讓汽車先行。”采訪中,不少執勤交警認為,其原因除司機安全意識弱、出行素質低外,還在于法律約束力度不夠。過低的違法成本造成的后果是,即便實施了路權分配,仍然很難實現路權平等。
C 騎車難、步行難,難在無路可走
自行車道被擠占已成為全國性問題
前兩天,鄭州市民董女士騎著自行車出門,走到金水路西段,被交警攔下,說她進了快車道,屬交通違章,要罰款。“我走著走著沒了慢車道,讓我咋走?”董女士很委屈。
在鄭州,董女士遭遇的“無路可走”現象,屢見不鮮。
采訪中,一名駐豫中央媒體的同行感慨,鄭州馬路平坦,非常適合步行和非機動車,但道路不暢,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據記者調查,在主干道金水路,非機動車道被劃到人行道上,而人行道上鋪的是彩色地磚,下雪下雨時自行車容易滑倒;市區豐產路、紅專路、政通路等部分次干道缺乏標志,人行道上攤販較多,行人、機動車和騎車一族都擠到了馬路上。
“這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混行的道路,鄭州有幾百條。”這位同行說,早在2006年,時任建設部副部長的仇保興就指出,反對城市限制使用自行車道的做法,但現在自行車道被擠占已成為全國性問題。非機動車道被汽車霸占,人行道又被非機動車欺負,普通市民出行受擠兌,還要為交通違章“埋單”,讓人既憋屈又不服氣。
“憑啥呀?道路改來改去,讓老百姓咋走?如果管理跟得上,誰愿意違章挨罰。”家住花園路北段的趙先生是個老鄭州,在他的交通概念里,以前鄭州路中間是快車道,兩邊是慢車道,馬路側石以上是人行道,“誰也不挨誰”,很好走,“很多路才修好沒幾天,又挖掉重鋪,本來人行道就窄,還停了好多車,不堵才怪……”
D 非機動車:被汽車擠,還要被停車位擠
“說來說去,汽車的地位還是比自行車、電動車高”
今年11月11日起,鄭州市區上百條道路上的近3000個停車位被陸續取消。
“決定取消路邊停車位,就應該全部取消,一個不留;要建停車位,咋不考慮給非機動車劃個地方?說來說去,汽車的地位還是比自行車、電動車高。”鄭州市民任先生抱怨,文博西路到農科路很長一段道路兩側都劃了停車位,至今沒取消,非機動車沒法走,只好擠進機動車道,很容易出事。記者在現場看到,道路兩側200多個平行停車位,正好占在非機動車道內,使該車道剩下不足1米寬。如果停放在路邊的汽車打開門,非機動車只得繞行通過。
在花園路和東風路交叉口路西側,記者發現豎著一塊交警提示牌“前方路口右轉有停車位”,指的就是農科路上的停車位。據了解,這些停車位是鄭州市停車場管理中心設置的,初衷是為緩解大量來動物園的外地車停車難,不至于造成花園路擁堵。對此,鄭州交警部門解釋,將來等動物園周邊規劃大型停車場,農科路兩側的停車位會取締。
(表面上看,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形成了“三分天下”的交通局面,但實際上,不足三成的開車人占據著最大化的道路公共資源。這是為何?請關注反思行路難之“路權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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