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黑龍江省雞西市政府部門今天(13日)凌晨證實,雞西市雞東縣一處煤礦11號下午17點40分左右發生了透水事故,經初步核實有13名礦工被困井下,目前救援正在進行當中。
這起事故定性為瞞報,因為發生的日期是10月11日17點40分,礦方沒有及時上報事故。雞東縣政府是接到群眾舉報以后才立即組織調查的,目前現在已經確認透水事故造成13人被困,黑龍江煤礦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救護隊正在現場進行搜救。
目前國家安檢總局已經要求黑龍江煤礦安監局進一步核實情況,查清事故的有關情況尤其是瞞報細節,查明事故原因。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彭健勛已經帶領工作組趕赴現場。
按照規定,事故發生以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該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在一小時之內向事故發生地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通報情況,那么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人員可以直接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根據最新的規定,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瞞報或者謊報事故的,將會被處以一年年收入的百分之百罰款,并由公安機關依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紀律處分規定,由檢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按照干部的管理權限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事故發生單位瞞報或者謊報事故的,沒有貽誤事故搶救的,將會處200萬元的罰款。貽誤事故搶救或者造成事故擴大,或者影響事故調查的將會處以300萬元的罰款,手段惡劣情節嚴重將會最高處以500萬元以上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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