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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投訴“三大熱點”
虛假承諾,以次充好,質量缺陷……購買汽車時,您遭遇過這些“坑爹”的事兒嗎?日前,河南省消費者協會發布了汽車領域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問題,快來看看您遭遇的問題上榜了沒。
問題一: 虛假承諾、以次充好
消費者趙某駕車時車輛發生故障,經人介紹,趙某的汽車被拖到附近某汽車服務公司進行修理。當時該汽車服務公司承諾所換的配件全部是原廠件,和4S店標準一樣。修理后趙某無意中發現所更換的配件并不是該公司承諾的原廠件。
問題二: 車輛質量存在缺陷
消費者李某購買的某品牌輕卡載貨汽車,自購車第二天該車就故障不斷(主要是剎車系統存在問題),后經某汽車服務站多次維修,剎車系統的故障問題仍未排除。后經省消協提請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行車制動力一軸結果為52.8%,不合格;整車結果為61.2%,不合格;駐車制動力為18.6%,不合格。
問題三: 檢測缺失、無法舉證
愛車出現問題,想給車輛做個檢測,花費真不少。省消協表示,現有的汽車檢測平臺主要服務對象是汽車廠商,消費者個體難以負擔。檢測機構的缺失已經成了汽車“三包”落地的攔路虎,消費者要么無處檢測,要么需要花費動輒萬元的檢測費。
汽車維權面臨重重困境
據業內人士介紹,汽車消費相關政策、法律法規滯后和缺失是造成消費者維權難的重要原因。維權主要難點表現為:
舉證不力:部分消費者在平時保養、維修時不注意收集相關維修單據,由于汽車屬于高科技產品,工藝科技都較為先進,需要有專業的知識才能了解和辨別發生故障的原因和需要更換的部件,普通消費者往往會忽略對證據的保留,維權需要舉證時無從入手。
鑒定無門:車主不認可廠家的檢測結果時,就需要重新進行質量鑒定,而目前國內僅有的幾家鑒定機構并不接受單方面委托。這意味著,車主要求進行鑒定需得到廠家的書面同意,這樣的事難度很大。
維權成本高:國家認可的整車汽車質量鑒定檢測機構在全國范圍內不超過30家,且一輛車的檢測費用就高達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一般消費者根本承受不起,為此,更多的車主選擇了放棄。
解決效率低:對于有爭議的投訴,往往要經過幾個回合的往返才能確認。先由車主向4S店報故障檢測,然后由4S店向廠家進行反饋、備案,如此幾個來回,少則一兩個月,多則一年半載,車主的維權決心也慢慢地被消耗完。
此外,汽車不屬于“三包”產品,這就使消費者失去了國家“三包”規定這一維權最大利器。
汽車“三包”亟待出臺
筆者了解到,2011年,中國汽車消費糾紛同比增長超過了30%,但國家從2004年開始就醞釀出臺汽車“三包”規定,歷經9稿至今未能順利出臺。
2011年10月,國家質檢總局對擱置近七年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征求意見稿)》進行聽證,該規定明確了汽車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以及給予補償的問題情形,還規定了受理消費者申訴的是質檢等部門,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對應。2012年1月10日,國家質檢總局再次對意見稿進行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其中顯示,修改稿不但將整車“三包”期限從兩年4萬公里延長到了兩年5萬公里,同時將退貨期限從30天延長到了60天。除了引入第三方鑒定,意見還規定,如出現爭議問題還可由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建立專家庫進行處理。
種種跡象表明,眾所期待的汽車“三包”規定出臺在望,但規定能否取得預期的效果,相關人士有著不同的觀點。
汽車銷售行業的人士認為,在權威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體系尚未健全的情況下,全面實施汽車產品“三包”,很可能會引發更為嚴重的“后遺癥”。同時,目前汽車制造商的話語權、利益分配權遠遠大于經銷商,將“三包”的第一責任放在銷售商身上,實質是將廠家責任“轉嫁”給了經銷商,顯失公平。
此外,有專家也認為,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要走國稅、地稅、保險等多道程序,一旦啟動退車或換車程序,如何將已繳納的各種稅費退還和重新登記也是難題。
(楊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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