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派記者 鄭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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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官場“失德門”頻發——官員微博開房、裸聊照片被曝光、與情婦調情短信曝光等。
全國兩會期間,官員失德現象引起與會全國人大代表們的重視和討論。官員應該具備什么樣的道德水準,輪訓能否使官德重彰,為什么我們的約束制度在官員面前屢屢失靈?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部分代表。
近日,中央相繼出臺《公務員職業道德培訓大綱》、《關于加強對干部德的考核意見》。按照要求,“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對全體公務員進行一次職業道德輪訓,并規定培訓時間不少于6學時,同時建立培訓長效機制,加強“官德”教育。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邸瑛琪
別把官員當成道德模范來監督
許多人認為官員作為政府的代表,公權力的掌握者,道德水平應該高于普通百姓。而邸瑛琪代表認為:官員也是平常人,把他們當做道德楷模來設計監督機制,無異于給老虎裝到紙籠子里。
邸瑛琪教授說:中國的傳統文化認為“治國之人”首先是一個“治己之人”,也就是常說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只有自己成為道德楷模,才能去治理國家。而道德楷模一般是不用約束的,它強調的是自律。
邸瑛琪認為:對于國家公職人員的約束,只能用法治和監督去解決。比如說群眾強烈反感的三公消費問題,在國外許多國家已經通過法治去解決了。例如,在俄羅斯,用公款宴請都要事先寫明在什么地方請什么人,什么時間,為什么目的去請客的。回來以后還要匯報目的達到了沒有,點了哪些菜,一共用了多少錢,這些信息還要向社會公布。我們的官員到高檔場所消費有報告和公開嗎?可以這樣說,沒有陽光,公權就會變成私權,只有在陽光下運行,公權力的陰影才能最少。
全國人大代表、南通市委組織部長韓立明
為官德立法,設立專門機構監督
韓立明代表認為:必須改變長期以來公務員道德建設“重教化輕法制”的狀況,將公務員的行為道德要求以法律形式表現出來。”
據了解,公務員行為道德法制化也是世界發達國家公務員道德建設的普遍趨勢,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制定了專門的法律法規規范公務員的行為道德。為此,韓立明等代表呼吁,盡快制定我國的《公務員行為道德法》,借助立法程序將公務員都應該而且必須做到的基本道德要求以法律的、國家意志的形式表現出來,使之規范化、制度化。韓立明還建議借鑒國外成功經驗,設立一個具有較強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公務員行為道德委員會,直接隸屬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并對它負責,專門對公務員的行為道德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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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蟲老人:愚以為國家已有各種相關法律,官員一如常人,只要遵守法律就行,不必另立新法。否則動輒另立法,畫蛇添足,累贅又無用。
@生死齋主人:官德不立,民德不彰。只有官員成為道德的表率,國民的道德防線才能牢固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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