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26日07:17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海外網
原標題:[經濟ke]775億!銀監會開年第一刀,揮向這一“有組織大案”
本欄目由俠客島與《中國經濟周刊》聯合出品
新年伊始,一張高達4.62億的天價罰單便震驚了金融圈。
罰單的遞出方,沒啥稀奇,是銀監會,但是接收方就比較有意思了,是長期有著“零不良貸款記錄”的明星企業——浦發銀行成都分行。
上周五,銀監會在官網通報了這一處罰。經銀監會查實,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為掩蓋不良貸款,違規辦理信貸、同業、理財、信用證和保理等業務,向1493個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
事兒很大,措辭也是十分嚴厲。銀監會在公告中稱,“這是一起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主導的有組織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額巨大,手段隱蔽,性質惡劣,教訓深刻。”
1493個空殼企業?775億的有組織的造假案?來,小板凳搬好,聽姐給你好好嘮一嘮。
變臉
看到這個新聞,可能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把775億貸給1000多家根本不存在的公司,這種堪稱變臉的挪移術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金融行業從來不乏神奇的段子,其實,很多在我們看來不可思議的事情,在業內可能已經操作許久。
比如,在銀行業有個非常常見的詞,叫做承債式收購,它常見的手法之一就是通過撥放貸款給多家空殼公司來騰挪不良貸款。打個比方,銀行一年前給A企業放了一筆貸款,但是約定時間要到了,A企業卻還不上來,也就是說,這筆貸款很有可能就要變成不良貸款了,怎么辦呢?這時候銀行想到了一個辦法,讓A企業去成立一個空殼公司B,然后銀行給B 撥放一筆利息相對優惠的貸款,讓企業B來收購企業A,順便替企業A 還這筆錢。
很顯然,在這次的事件中,銀行就是浦發銀行成都分行,而企業B則是那1493個空殼企業。看似銀行沒有出現違約的債務問題,但這其實是“拆東墻補西墻”補上的。
那么問題來了,誠如大家看到的,這種行為一旦被發現,處罰力度將是非常嚴厲的,銀行為什么要冒這么大的風險,想方設法去替企業“還錢”呢?
原因很簡單,為了業績好看。作為銀行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不良貸款率非常重要,小到影響貸款經理的績效工資,大到影響銀行高管的工作業績,甚至會體現在銀行的上市報表里。也就是說,一旦發生不良貸款掩蓋,一定是一場由上到下的集體行為。這也應證了銀監會的通報“有組織的造假”。
另一個問題是,A企業還不上錢,那就造一個B企業來收購它好咯,這樣一一對應下來,怎么也不會有上千個公司。為什么最后的通報里出現了1493個空殼公司?
說來說去,還是為了鉆空子逃避監管。復旦大學管理學校教授李若山分析,銀行有分期授權,貸款1億以上需要總行批發。“它的‘窟窿’有700多億元,所以只有造1000多家企業,讓每家企業的貸款指標只有5000萬元、7000萬元,不用通過總行來批,不斷在滾動。而一旦上面來人審計,也大多是看有無貸前調查企業資料,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財務報表等,不是穿透式的審計,很難被發現。”
窟窿
諷刺的是,此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一直是業內有著“零不良貸款”記錄的明星銀行。尤其是在前任行長王兵掌舵的14年里,成都分行的業績更是突飛猛進。
公開數據顯示,2003年,即王兵到任的第二年,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存款余額90億元。2012年,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的資產總額為1072.49億元,其中存、貸款余額分別為959.51億元和604.28億元,增長了近10倍。此外,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的存貸規模、利潤、不良等指標均在同區域股份制銀行之首。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因此連續四年被授予風險管理優秀單位。
輝煌的業績背后有沒有一些特別的經營理念呢?
有的。據媒體報道,王兵曾經公開表示,銀行長久經營的本質要素是抓住形態不變的增值資本和穩定的現金流量,而王兵本人則對鋼鐵、煤炭等資源型企業則格外“情有獨鐘”。尤其在其上任初期,正逢鋼鐵、煤炭等大宗商品的黃金十年,王兵在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內部實行了高于其他銀行的激勵機制。客觀來說,這一舉措為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帶來了豐厚的業績回報,也刺激了貸款業務的增長。
不過,隱患也就此埋下。細究之下,你會發現,在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向礦類企業投放的貸款中,還存在一部分委托貸款,委外投資、表外投資、非標抽屜協議等眾多的“準貸款”。盡管這些貸款的利息回報高,但是由于缺少真正的擔保、抵押等緩釋措施,容易出現壞賬。
尤其是近年來,隨著鋼鐵、煤炭產業出現產能過剩,原本高收益的優質貸款開始“變質”了。
也許是發現窟窿時已經為時太晚,也許是陷入多年來“零不良”的光環中無法自拔,浦發銀行成都分行最終選擇了,通過騰挪貸款來掩上這一已經開始坍塌的“溶洞”。如果不是2016成都分行迎來了新的掌門人,或許這件事情還會被隱瞞地更久。
問題
值得深思的是,偽造了這么多空殼公司,騰挪了近千億貸款,為什么直到現在才被發現?
要知道,一直以來,盡管放貸可以通過分期授權操作,但是根據規定,不僅銀行內部會對放出去的貸款做抽查審計,地方銀監局也要對貸款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審查。用業內人士的話來說,“這么大的事情,不可能做到一點痕跡都沒有。”
“不良貸款為零這件事本身聽起來就很荒唐”,一位曾擔任某銀行分行副行長的人士直接指出了問題所在,在宣布不良貸款率為零的情況下,浦發銀行還連續多年被嘉獎,說明銀行本身的內控系統就有問題。
問題不僅有,還不小。這一次,銀監會就表示,此案暴露出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存在諸多問題:
一是內控嚴重失效。該分行多年來采用違規手段發放貸款,銀行內控體系未能及時發現并糾正。
二是片面追求業務規模的超高速發展。該分行采取弄虛作假、炮制業績的不當手段,粉飾報表、虛增利潤,過度追求分行業績考核在總行的排名。
三是合規意識淡薄。為達到繞開總行授權限制、規避監管的目的,該分行化整為零,批量造假,以表面形式的合規掩蓋重大違規。此外,該案也反映出浦發銀行總行對分行長期不良貸款為零等異常情況失察、考核激勵機制不當、輪崗制度執行不力、對監管部門提示的風險重視不夠等問題。
因此,這次在罰款之外,銀監會還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原行長王兵、2名副行長、1名部門負責人和1名支行行長分別給予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警告及罰款的處罰。不僅如此,成都分行195名中層及以下成員都進行了內部問責。
監管
外部監管機構的問題同樣不小。
這一次,銀監會還對四川銀監局進行了問責。稱,鑒于四川銀監局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相關風險線索等問題未全面深查,監管督導不力,對其監管評級失真,銀監會黨委責成四川銀監局黨委深刻反省,吸取教訓,并對四川銀監局原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事實上,如果大家記性好的話,會發現,從去年銀監會掀起強監管風暴來看,這次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騰挪不良資產并不是孤例。去年11月,廣發銀行就曾因為僑興債和蘿卜章事件被罰7.22億。如果加上另外三家涉事銀行的處罰金融,總金額超過20億元的罰單可謂創下了銀行業處罰之最。
而這背后,毫無疑問,是金融防風險的強監管信號。就在昨天上午銀監會召開的學習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的黨委會議上,銀監會主席郭樹清表示,要善于在“強監管、嚴監管”的氛圍下依法開展監管工作,對于違法違規金融行為,要理直氣壯加強監管。
有意思的是,針對這一事件,廣發銀行團隊也發布了相關評論。在《浦發事件點評-嚴懲違規佐證嚴監管格局,推動行業降低杠桿和風險偏好》一文中表示,銀監會在13日下發《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僅僅一周以后,就有了此次對浦發銀行成都違規事件的行政處罰,側面驗證了監管層18年嚴控金融風險,嚴懲金融違規的監管思路。
撇去向外界傳遞整改的決心不說,廣發銀行團隊此舉無疑也帶有“春江水暖鴨先知”的意味。如今,監管當局整治同業業務、影子銀行等金融亂象的文件紛至杳來,監管標準越來越高,舉措也越來越嚴。在此過程中,處罰清單也許會成為行業最深刻的體會之一。
1月24日,銀監會官網發布文件稱,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于23日主持召開黨委會議,會議強調,對于違法違規行為,要理直氣壯強監管。
1月14日,銀監會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銀監發〔2018〕4號,以下簡稱通知),對2018年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提出具體的、操作性的工作要求。銀監會明確列舉的2018年重點整治內容中,基本涵蓋了銀行業市場亂象和存在問題的主要類別,同時單獨列舉了監管履職方面的負面清單。
2018年伊始,金融監管部門就接連放出“強監管”猛料:銀監會13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下稱《通知》)中,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等被列為2018年整治的重中之重。
銀監會發布通知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專家稱,今年可能有小銀行處于破產邊緣 開年不到半個月,銀監會發出第三道監管文件。1月5日,銀監會發布實施2018年第1號令《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了主要股東的范圍、責任和監管,加大了監管部門對于違規股東的懲戒力度。
2018年伊始的第一個周末,銀監會便連發三文,市場將其解讀為強監管的信號將會在新年得到延續。這三份政策文件分別為《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和《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矛頭指向銀行股東亂象、影子銀行亂象等行為,亦是契合穿透性監管思路的體現。
監管層防范金融風險,彌補監管短板呈加碼態勢。銀監會6日下發了《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下稱《委托貸款辦法》),這是繼5日連續發布關于《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之后,再次強化對金融風險的管理。
記者從中國銀監會獲悉:為規范商業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加強風險防范,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銀監會制定了《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于近日正式發布。
備受市場關注的社會資本“舉牌”或違反規定未經批準持有銀行股權、違規使用非自有資金入股、代持股份、違規開展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以及濫用股東權利損害銀行利益等現象,今后將有明確的監管措施。
銀監會近日發布對“廣發銀行違規擔保案件”中涉案出資機構處罰結果,13家出資機構被合計罰沒13.41億元。
銀行與信托公司合作業務監管“繩索”再次被勒緊。銀監會近日發布《關于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銀行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規避監管或實現資產虛假出表、對信托公司實施名單制管理等。
值得注意的是,銀監會22日下發《關于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簡稱《通知》),對銀信通道業務實施穿透式監管,進一步抑制監管套利。
銀監會近日發布《關于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要求銀行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規避監管或實現資產虛假出表、對信托公司實施名單制管理等,并明確提出不得將信托資金違規投向房地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股票市場、產能過剩等限制或禁止領域。
銀監會近日發布《關于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要求銀行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規避監管或實現資產虛假出表、對信托公司實施名單制管理等,并明確提出不得將信托資金違規投向房地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股票市場、產能過剩等限制或禁止領域。
12月21日,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主持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
銀監會稱,《條例》的起草將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金融機構有效處置核心要素》的相關要求,充分考慮風險處置中與ISDA(國際掉期與衍生工具協會)協議相關的暫緩金融衍生品合同的終止凈額結算權力,為快速、有序處置危機銀行提供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