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甘肅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聽取了省人民政府關于《甘肅省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條例(修訂草案)》嚴格按照上位法規定的內容,增加了7類禁止性活動,形成了禁止在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10項禁止性活動。
祁連山是我國西部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生態區位極其重要。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屬于國家級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其總面積為1987200萬公頃,其中核心區面積504067.3公頃,緩沖區面積387371.4公頃,試驗區面積1095761.3公里。
《條例(修訂草案)》共三十一條。嚴格按照上位法規定增加了7類禁止性活動,包括禁止任何人進入保護區的核心區;禁止在緩沖區開展旅游和生產經營活動等,并將原《條例》第十條“禁止在保護區內進行狩獵、墾荒、燒荒等活動”修改為“禁止在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挖沙等活動”,使規定的禁止性活動與上位法規定完全一致。
《條例(修訂草案)》還刪除了不符合上位法或國家政策規定的條款,刪除了在緩沖區“可以從事拍攝影片”、在試驗區可進行“地質勘測、多種經營活動”等不符合上位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內容。對表述不準確的條款進行了修改完善,明確了保護區管理局的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處罰依據。
《條例(修訂草案)》提出:禁止在保護區內獵捕、獵殺和收購、販運野生動物。禁止在保護區散放、野放從區外引種的野生動物。做好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工作,禁止放火燒荒。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為保護區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間,嚴禁野外用火;確需用火的,須經保護站批準。
來源:蘭州晨報
建設單位對業主要求車位、車庫只售不租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擬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兩側各1000米、沿海地區高速鐵路線路兩側各2000米范圍內放飛鳥類、飛行器或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條例》提出,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鐵路旅客、行包托運人信用管理制度,并實現跨地區、跨行業信用聯動獎懲機制。
住建部發布的《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正在征求意見。對于鋪天蓋地的虛假房源信息,《條例》也明確指出: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其網站發布住房租賃、銷售信息的,應當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有關負責人也表示,2016年雖然新發案件增幅放緩,但是大案仍然時有發生。” 4月25日,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處非辦”)主任楊玉柱在當天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如是向媒體介紹。
在今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國務院新聞辦密集舉辦新聞發布會,多名部委一把手在兩會前率先面對記者,主動發聲。
對于未經許可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戶外廣告專項規劃確定的禁設區和嚴控區中的建筑物不得利用臨街玻璃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劉社說,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鄭州市電動車保有量已達350萬余輛,銷售商家數百家。在該《條例》列入鄭州市人大常委會2016年度立法計劃后,鄭州市政府進一步加強了《條例(草案)》的組織起草工作。
《焦作市北山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市人大常委會公告,將于2017年3月10日起施行。為把《條例》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有效推動焦作市北山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座談會,部署學習宣傳貫徹《條例》工作。
日前,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向全社會公布。今年3月1日,黨中央發出《中共中央關于對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研究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問題、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征求意見的通知》。
至于倍受各方關注的搶生二孩要不要繼續征收社會撫養費問題,《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中沒有涉及。按照此前的規定,如果申請人不能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相關部門將不予辦理相關的入戶、聘用或租售房等事項。
6月起,又將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規生效,其中包括去年底修訂的新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海關針對跨境電商和個人代購出臺的新規,剛剛修訂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等等。
6月起,又將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規生效。
日前,吉林省下發了《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中問題解釋,對子女數量的計算、生育政策、獎勵政策的銜接等進行了明確界定。2.已經生育第一或者第二個子女,未辦理生育服務證的,出具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和子女出生醫學證明,予以登記,補辦生育服務證。
今日起,“營改增”等一批經濟領域新規新舉就將正式落地,多方面影響企業經營和居民生活。
《條例》督促落實家庭贍養義務,重申家庭成員“常回家看看”的規定,還進一步明確,對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家庭成員要“常去院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