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別墅
17年前,花了數百萬元購買的豪華別墅,苦苦催了10多年仍無法辦到房產證。如今,卻被告知別墅是違建。不僅如此,他還被自己所購別墅的開發商——金多港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多港)告上了法庭。開發商請求法庭判該公司當初與繆某賢簽訂的《預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書》《預定房屋買賣契約書》無效,開發商愿意原價退款。但是,同時該公司請求法院判令繆某賢返還房屋使用費197萬元。
業主:10多年仍沒辦到房產證
昨日,記者來到金多港高爾夫球場里的別墅區。繆某賢稱,17年前,他在大嶺山金多港別墅花園購買了一套別墅,前后共花了500多萬元。
繆先生拿出其簽訂的《預定房屋買賣契約書》告訴記者,該契約書里面明確約定“甲方(金多港開發商)保證受讓土地絕無逾越甲方與廣東省東莞市大嶺山政府所訂之權利,可順利建造建筑物,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然而,他向開發商催了10多年,至今,別墅仍無法辦到房產證。而且,自己別墅所處的土地轄區也由大嶺山鎮變成了松山湖管委會。
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如今,他還成為了一名“被告”,而把他告上法庭的正是他所購置別墅的開發商金多港實業有限公司。
開發商:違法因而合同無效
金多港的訴訟請求是:判令該公司與繆某賢當年簽訂的《預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書》《預定房屋買賣契約書》無效;確認該公司向繆某賢返還購房購地款和相關利息。
金多港在起訴狀上稱,由于該公司對相關法律不了解,對相關房地產開發流程不熟悉,造成該公司一直不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亦不具備建筑施工資質,該涉案土地的用途是工業用途,不能用作商品房地產開發使用,也不能分割出讓。因此,該公司與繆某賢簽訂的《預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書》和《預定房屋買賣契約書》因違法而無效。該公司因此愿意向繆某賢退還已收款。
同時,金多港實業有限公司又向法院增加了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判令業主繆某賢返還房屋使用費,按同類型別墅每月租金1萬元,從2000年12月起計算至今年5月,共計197萬元。
律師:業主可按房子市場現價索賠
對于此案,廣東宋安平律師認為,由于業主繆某賢所購置別墅用是是工業用地,且開發商不具資質,因此,業主繆某賢與金多港簽訂的《預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書》和《預定房屋買賣契約書》因違法而無效。
根據公平公正的原則,業主繆某賢可以根據該區域現有市場價格來評估房子價值,來向開發商申請賠償。
焦點關注
建在工業用地
別墅屬于違建
據了解,金多港的問題可以追溯到1991年,當時該開發商在大嶺山鎮楊屋村租用了土地建設高爾夫球場和別墅。
1992年,金多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原租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工業廠房及其配套設施,并于1993年至1996年期間,在其中的部分土地上建了58棟別墅,并陸續將其銷售。
1998年,金多港違反《土地管理法》,東莞市國土局下發了《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國土[監察]字[1998]4675號),該公司被處罰款1995999元。
2001年,松山湖園區成立,出于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及園區發展的需要,東莞市委市政府決定征收金多港高爾夫球場,隨后金多港也同意被征收。松山湖管委會與金多港分別于2002年、2004年簽訂了征收補償協議和補充協議。
2015年,國家對高爾夫球場進行清理,金多港屬于清退之列。在這過程中,為理順土地關系,要求金多港解除與業主的銷售關系,退還購房款,收回違法建筑。經多次溝通協調,目前金多港已收回絕大部分別墅,僅有少數幾棟別墅由于回收價格未談攏而未曾收回。
房企在全國范圍內搶地都非常積極。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數據顯示,截止到3月30日,全國50大熱點城市合計出讓土地金額為5885.8億,同比上漲了59.6%。從全國看武漢等19個城市土地出讓金3個月超過百億。
房企在全國范圍內搶地都非常積極。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數據顯示,截止到3月30日,全國50大熱點城市合計出讓土地金額為5885.8億,同比上漲了59.6%。從全國看武漢等19個城市土地出讓金3個月超過百億。
父親以兒子名義購買了一套房屋,并支付了5萬元定金。兒子得知后以“供不起房”找到開發商想要退定金,結果遭到對方拒絕。
小區內的地下停車場明明空著幾百個車位,但業主卻是有車難進。據了解,自2012年8月10日,鄭州市開始執行住宅建筑停車位配建新標準:住宅建筑機動車停車位應按照不少于1車位/戶的標準配建,建筑面積大于等于130平方米的戶型應按照不少于2車位/戶的標準配建。
2015年6月,高女士以電梯噪聲影響日常生活為由將羅頓公司、羅頓物業訴至法院。一審期間,針對涉案房屋電梯的噪聲值,鑒定機構分別按照《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進行了檢測并出具了檢測報告。
很多剛需購房者買房就是為了更快住進新房,而延期交房后不少開發商卻以各種“不可抗拒”的理由推脫責任,這讓很多購房者氣憤不已,有苦難言。
現在娃兒都上幼兒園了。
市民許先生在大學城某樓盤看上一套房子,銷售人員讓他先交5萬元訂金,并稱不買房子就退,但現在許先生不買房了,對方卻不退錢。
因為爛尾、開發商跑路、物業撤離,該小區目前處于無物業服務的狀態,業主因欠費被停電,但他們表示也想交錢,卻實在不知道怎么交。
焦作清華園小區的業主們最近很鬧心,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已經過去了一百多天,開發商依然沒有交房,業主們多次質問,開發商不但不能給出一個確切的交房日期,對業主提出的賠償要求也一口拒絕。
大河客戶端12月6日刊出《女記者采訪遭推搡,男子笑稱喝酒了》引爆網絡,位于開封市梁苑路一號翠庭尚都的違規配電房仍在繼續施工。
買房后及時辦理房產證是購房者保護自身權益的重要行為之一。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房地產行業有很多不成文的“游戲規則”,包括樓盤開盤當天,也隱藏了不少的賣房內幕。為了方便剩余房源的售出,現在開發商不會說“售罄”這么絕對,而是說勁銷幾成,只剩少量房源。
河南百余座漢墓遭破壞 開發商稱“考古跟遷墳一個樣”
題:開發商竟稱“考古跟遷墳一個樣”--河南百余座漢墓遭破壞調查 ” 10月20日,河南省文物局重點建設項目文物管理辦公室、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汝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聯合出具文物保護工作完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