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的張女士沒想到,和朋友在短信上的一段口角紛爭,竟被朋友將聊天中對自己帶有侮辱性的話語記錄截圖,并附上自己的照片發到朋友圈。“我沒想到她竟然會這樣做,很多朋友后來都問我是怎么回事。”張女士對朋友的做法感到異常憤怒,并將對方起訴到法院。
6月20日,成都商報記者從閬中市人民法院獲悉,張女士的這位朋友因侵犯張女士的名譽權,客觀上影響了張女士的社會評價,法院判決趙女士立即刪除其朋友圈相關侮辱性言論,并在朋友圈發布道歉函至少保留3天,同時賠償張女士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微信朋友圈辱罵朋友被起訴
今年31歲的張女士是閬中人,在閬中經營一家酒吧,和年長她1歲的趙女士本來是朋友關系,不過,這段朋友關系卻在今年3月份“走到了盡頭”。
2017年3月6日晚,張女士和趙女士在酒吧喝酒間隙,聊起了另外一位兩人都認識的陳姓朋友(女性),不過,談話間,張女士講到和這位陳姓朋友因為脾氣不和,沒有聯系。
讓張女士沒有想到的是,趙隨后在這位陳姓朋友面前提到了這次談話,并講了一些關于張女士的壞話,陳還為此打來電話質問張女士。這讓張女士一頭霧水,張女士隨后在微信上聯系趙女士,責怪對方不應該在陳面前添油加醋。事后證明,這是一次不愉快的交流,張女士隨后被拉黑。之后,張再次通過短信聯系趙女士,成都商報記者從張女士提供的兩人短信聊天記錄截圖了解,兩人彼此都用了一些粗俗的語言辱罵對方,但事情并未就此結束。
第二天,張女士便接到很多朋友發來的消息,稱趙女士在朋友圈發布了一些對她不利的言論。張女士趕緊打開微信,手機屏幕上彈出的畫面讓她極度郁悶,因為趙女士竟然將此前在短信上辱罵她的聊天記錄截圖發到了朋友圈,同時出現的,還有張女士本人的照片。趙女士還在微信朋友圈寫到:“我真喜歡看你生氣的樣子”
“很多朋友都看到了這條消息,都打電話來問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張女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說,這件事對自己的影響很大,甚至有人將此事告知父母,給自己帶來很大的精神壓力,甚至,這件事還引發了自己與丈夫之間的矛盾。
3月8日晚,張女士約趙女士解決雙方因微信所引發的事宜,后經閬中市沙溪派出所出警解決未果。之后,張女士將趙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趙女士當面向自己道歉,并通過當地媒體刊登道歉信和在微信平臺上為自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此外,張女士還要求趙女士賠償自己1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院判她在朋友圈道歉3天
一個月后,案件在閬中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成都商報記者采訪得知,庭審當天,作為被告的趙女士并未出庭,亦未向法庭提交書面答辯意見。6月20日,成都商報記者從閬中市人民法院獲悉,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趙女士在微信朋友圈上通過發布辱罵、侮辱性語言以及附上張女士照片的行為,侵犯了張女士的名譽權,客觀上影響了張女士的社會評價,理應承擔侵權責任,張女士主張的精神撫慰金也應予以支持。
最終,法院最終判決趙女士停止對原告張女士的侵害行為,刪除其朋友圈內的辱罵、侮辱性言論及所附上的原告張女士的照片,并在朋友圈內發布向張女士的道歉函,發布天數不低于三天,同時賠償張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不過,張女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趙女士目前尚未在朋友圈的道歉,自己接下來打算申請強制執行,記者曾試圖聯系趙女士,未果。不過,記者從閬中市人民法院獲悉,本案目前尚未過上訴期,趙女士若對本案判決不服,可以提出上訴。
焦點一:
在朋友圈辱罵他人,可能涉嫌違法
本案主審法官解釋稱,名譽是指社會對特定民事主體品德、才能以及其他素質客觀、綜合的評價,名譽權是指民事主體就自身屬性和價值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和自我評價享有的保有和維護的人格權。在本案中,趙女士在個人微信朋友圈上通過發布辱罵、侮辱性言論并附上原告張女士照片的行為,在朋友圈內引起了朋友的關注,客觀上影響了張女士的社會評價,侵犯了張女士的名譽權。
同時,按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趙女士所發布的微信在原、被告的微信朋友圈中進行了較大范圍內的傳播,該辱罵、侮辱性言論嚴重影響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工作,給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損害,被告趙女士理應當向原告張女士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
焦點二:
除了經濟賠償,還要在朋友圈發道歉函
按照張女士的理解,趙女士的行為對自己和家庭造成太大負面影響,除了要求經濟賠償外,還要求對方當面向自己道歉,并在報紙、媒體上刊登道歉信為自己消除負面影響。不過,法院最終判決顯示,除了一定的經濟賠償,僅要求趙女士在朋友圈發布不低于三天的道歉函。
對此,本案主審法官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趙女士發布的消息主要是在自己的朋友圈傳播,而且很多人都是她和張女士共同認識的朋友,傳播的范圍有限,鑒于此,才要求趙女士在朋友圈向張女士發布道歉函為其消除影響,“這也是對大家的一種警示,每個人,在個人朋友圈發布消息時,也要慎言。”
焦點三:
罵人者拒道歉,受害方可申請強制執行
本案主審法官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如果趙女士沒有上訴,又拒不在朋友圈內發布道歉函,張女士則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屆時,法院可以以趙女士名義發布對張女士的道歉函刊登在當地媒體上,不過,相關刊登費用將由趙女士承擔。
該名負責人表示,會盡快將張女士退卡的申請遞交至公司,7至10個工作日退還張女士卡內金額。
據張女士介紹,她時常購買雙色球,每次投注也多,算是自己的一個娛樂方式,基本上都是憑著感覺選號。當期購買時,她先選好了1注“6+2”復式雙色球號碼,來到位于黃河路經七路口附近的福彩投注站,先購買了2倍,臨時又增加了1倍,共3倍投注。
想到只是轉郵下電話卡,張女士沒有覺得有什么不妥,于是答應了同學的請求,收到電話卡后,沒有拆封直接郵去了安徽。之后,無論張女士再怎么問,同學找出多種理由就是不幫他查看,之前郵寄過去的電話卡是多少號。
” 記者在該小區中看到,1號樓共17層,入住的人還不多,張女士家樓上有幾臺空調的冷凝水管沒有按照規定接入專門的排水管中。記者就此聯系了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這個情況業主已經向他們反映多次了,他們正在1號樓排查,督促業主將空調冷凝水管接入專用的排水管。
張女士今年27歲,在一家超市上班,丈夫平時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聊過幾次后,李某提出和張女士見一面,張女士見其談吐斯文便一口答應了,可李某卻因為臨時有事沒能赴約。張女士說等第二天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在家里了,而且身上的衣服已經被脫掉了,張女士懷疑自己被李某下藥性侵。
“方教授,我今天已經可以爬39梯樓梯了,才有一點點累。據川大華西醫院心臟內科方元教授介紹,通過問診,他了解到張女士正在服用一種控制心跳過快的藥物。
其中一人鼻子被打成骨折。
據安徽商報消息,今年1月28日10時,吳女士和張女士在瑤海區一超市前不期而遇,兩人幾乎同時看到了地上的10元錢。結果,因為這錢的歸屬問題發生廝打,吳女士一拳將張女士鼻子打成骨折,結果10元錢沒拿到,反賠2萬6,還面臨故意傷害指控。
與在網絡上認識的女網友見面后,男子谷某用棍將女網友打傷,還搶走了1萬余元錢。6月28日,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獲悉,和平公安分局中華派出所已將犯罪嫌疑人谷某抓獲。5月18日20時許,有市民報警,稱一男子在與女網友見面時,用棍將女網友打傷,并搶走了1萬余元現金。
與在網絡上認識的女網友見面后,男子谷某用棍將女網友打傷,還搶走了1萬余元錢。6月28日,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獲悉,和平公安分局中華派出所已將犯罪嫌疑人谷某抓獲。5月18日20時許,有市民報警,稱一男子在與女網友見面時,用棍將女網友打傷,并搶走了1萬余元現金。
若不是兒子王海文患上白血病,李建雄夫婦會選擇把維護了15年的秘密永藏心底。昨日下午6時許,張女士抵達浙江臺州市中心醫院,見到兒子海文的那一刻,她努力控制著自己的情緒,但顯然難掩激動。
保姆、雇主,本來只是合同上的勞務關系,但成都市民胡先生,把勞務關系變成了一份真情。得知實情后,胡先生一家商議后決定,應該盡力幫助她:先一次性預支5年共計10萬元的工資,相對應的,張女士承諾照顧胡先生五年以上。
經過向法官咨詢,今年3月3日,張女士立即來到滎陽法院,向法院正式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再婚丈夫以妻子的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為由,對母女惡語相向。
昨天上午,長春下著小雨。青年路長春市司法局門前人行橫道旁的隔離帶里,有一塊已經破碎的手表,時間定格在12時22分,而手表的主人———一位64歲老人的生命,正是停止在5月9日的這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