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細思極恐!大四女生廈門租房,旁邊竟是墓地!房東是這么說的。。網友炸鍋了)
漳州大四女生到廈門實習
在湖里蔡塘社區一自建房
租了一個一樓的小單間
結果
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發生了
發帖人還附上了圖片
膽小慎點
細思極恐
細思極恐
細思極恐
到底是腫么一回事?
為了了解事情的具體情況
導報記者聯系上了女孩
1講述:雨夜回租住處,竟發現墓地
來自漳州某高校的大四女生洪同學今年2月25日來廈實習,她看中了蔡塘社區的一棟自建樓,是一樓的一個小單間,一個月950元房租,交了一個月押金,“我們口頭約定住3個月,租金按月交。因為要簽合同,就簽了6個月。”
不知不覺便過了清明。4月11日深夜,下著雨。忙完工作的洪同學往住處趕,“那天我從前門進來,以前都是走后門。”她說,走進前門,要經過一條走道才能拐進自己房間。就在她收傘往里走時,看見走道旁的一個“土堆”上撒滿紙錢。“我當時腿都軟了,趕緊往前沖進房間。”
那一夜,她蜷縮在床上一夜無眠。“我因此病了一個禮拜,本來感冒快好的。”她說。第二天,她找房東商量退房,房東并未拒絕,只是覺得應該算滿兩個月,讓她再找個人進來住,否則不退押金。
就在昨日
租期屆滿
洪同學找房東商量退押金的事
卻遭拒絕
2房東:房前屋后有墓很正常
“我把這棟樓租下來轉租,這里原先是田地,后來蓋了房子,旁邊本來就有墓,有些遷了。”他說,他也住在這棟樓二樓,“在我們寧德老家,房前屋后有墓很正常,都是老祖宗保佑我們。”林先生認為,是洪同學大驚小怪了,但可以理解,“要不找個人來住,要不押金不能退”。
這房東說了
房前屋后有墳墓很正常?
這在城市里真得很正常嗎!?
辣么律師是怎么看?
3律師:房東隱瞞重要事實,應退押金
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對于房屋旁邊有墳墓這個與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出租人有披露的義務。承租人有權以此為由單方解除合同,且因該事由不可歸責于承租人,故出租人應該退還已收取的押金。
這個帖子在本地論壇上
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
吃瓜群眾的意見也不統一
觀點1:別怕啊!風水好!
觀點2:快撤啊!好可怕!
確實
轉租卻不告知清楚
也無異于坑了下一個租客
畢竟TA也是無辜的
對于這類糾紛
其實還真不少
沒遇到的人覺得“匪夷所思”
遇到的人直呼“好郁悶”
對于洪同學的遭遇
你認為該如何是好
不管怎樣
房子這種特殊情況就不該隱瞞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認為“很正常”
更不能立刻就接受
你說對不對?
那是2005年,大約不是在冬季而是在夏季,阿倫一不小心成了房東。阿倫買房前,也曾輾轉于幾任房東之手,深刻體會過房客的諸多感受。阿倫覺得自己應該會是一個好房東。
那是2005年,大約不是在冬季而是在夏季,阿倫一不小心成了房東。阿倫買房前,也曾輾轉于幾任房東之手,深刻體會過房客的諸多感受。阿倫覺得自己應該會是一個好房東。
談起自己近期租房的遭遇,唐女士很是氣憤。約兩成的租客私下維權但最終無果,只有約6%的租客會選擇報警或訴諸法律。
不大的出租屋內有炭盆燒過的痕跡,兩具年輕的軀體躺在臥室的床上再也沒有了呼吸。昨日上午,有市民報料,在高新園區凌秀小區一間出租屋內,一對年輕的90后男女在屋內死亡。據房東講述,他也在該小區居住,大約三天前他在樓下遛彎時還曾看到過出租屋內的燈還亮著。
張江林覺得,一紙租約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房東無權擅自進入已出租的房屋,不僅是對房屋承租人的不尊重,還侵犯了租戶的私人空間。
張江林覺得,一紙租約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房東無權擅自進入已出租的房屋,不僅是對房屋承租人的不尊重,還侵犯了租戶的私人空間。
(原標題:反鎖的門一扭鑰匙就開 里面東西被動過但沒丟 90后女孩好害怕 擔憂房里有個賊 ) 重慶晚報訊24歲的張江林在南岸六公里府邸美郡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最近她很煩惱,原來在她不在家的時候,房東竟不請自來,隨意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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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年輕女子李某租住一間平房,住了兩個月之后才發現,房東在屋內安裝攝像頭。李某認為,自己在房東的監視下無任何隱私可言,遂將房東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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