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7日訊 隨著聊天軟件的廣泛使用,不法分子利用其作案的機會也隨之增加。記者5日獲悉,福州市倉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利用聊天軟件對多名女子強奸搶劫的案件。
2016年4月24日凌晨,高某通過某聊天軟件引誘張某某外出玩樂。接到張某后,高某駕車駛入福州市晉安區(qū)火車北站等偏僻路段,采取恐嚇、電棍威脅等方式性侵張某,并拿走其攜帶的蘋果6s手機以及現(xiàn)金2000余元。
2016年4月29日凌晨,高某故技重施,引誘被害人潘某出來后,將車駛入瑯岐等偏僻路段,對潘某實施性侵,并將其攜帶的挎包拿走后驅車逃離。
2016年4月30日凌晨,在福清市宏路街道,高某又一次使用同樣的手段引誘強奸被害人徐某,并將其手提包中的蘋果6s plus手機以及現(xiàn)金、銀行卡等財物劫走逃離。
法院經審理認為,高某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三名婦女發(fā)生性關系,并且在實施前述行為后劫取他人財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高某因犯強奸罪、搶劫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罰金八千元,同時賠償被害人損失。
法院在此提醒,網上交友要提高防范意識,不能輕易同陌生網友見面。
日前,我市警方接到一起自殺求助警情,報警者稱日前市民高某竟然在朋友圈內看到同事高某發(fā)“割腕”照片和自殺言語,曬起了“自殺”,情況挺嚇人。民警試圖通過問話緩解高某的緊張情緒,不過高某自始至終緊握著菜刀,不正面回答民警的問話,僅“嗯嗯”回應著。
2012年9月和2013年1月,該鑒定中心兩次對高某和兒子小林的關系進行親子鑒定,肇慶市某法院依據鑒定結果,確認小林是高某的兒子,并判決離婚后小林由李某撫養(yǎng),并支付撫養(yǎng)費。因雙方均確認高某尚有100多萬元債務未予償還,高某沒有一次性給付撫養(yǎng)費的經濟能力,駁回小林的上訴,維持原判。
朱俠峰、錢軍、記者馮訓太報道:6月15日9時許,湖口縣城山鎮(zhèn)居民高某駕駛摩托車不慎將一名環(huán)衛(wèi)工人撞倒后,趁著大雨逃之夭夭。當天下午,辦案民警在城山鎮(zhèn)池塘內起獲摩托車殘體,至此,“6.15”肇事逃逸案順利告破。
南京新街口某商場一店鋪被盜,存有18萬元現(xiàn)金的保險箱不翼而飛。萬小波告訴現(xiàn)代快報記者,辦案民警現(xiàn)場抱了一下被盜的保險箱,發(fā)現(xiàn)有五六十斤重,“高某住在5樓,她一個女子能把保險箱抱回家,真是不可思議。
1月25日,嘉峪關市育才小區(qū)發(fā)生一起慘案,31歲的高某持匕首連刺73歲的養(yǎng)父十多刀,致其養(yǎng)父當場死亡。2月22日,經蘭州市第三人民醫(yī)院精神病鑒定所鑒定:高某患有精神分裂癥,案發(fā)時處于發(fā)病期。
據市場星報報道,因瑣事發(fā)生爭吵,男子高某先在被害人茶內放入安眠藥,再用絲襪將被害人楊某勒死。檢方認為,被告人高某采用暴力手段,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網吧上網,他覺得網速慢,順手將相鄰的正在上網的男子主機關掉,發(fā)生糾紛后,他并未停手,將另外一人也打傷。接著高某看到在場的男子高先生正在打電話,他害怕高先生報警,就跑過去將高先生的手機奪走,兩人發(fā)生撕扯,高先生最后又將手機奪回。
在自家后院挖水窖挖出一個古墓葬,不僅沒上報文物部門,還私自盜出13件文物,讓人帶到河南準備出售,銅川男子高某和侄子近日被刑拘。3月18日,銅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民警入戶走訪時接到舉報,稱石柱鎮(zhèn)龍首村有村民挖掘古墓偷盜文物。
2005年,高某和朋友劉某、俞某來到張洼路上一家旅館住宿,期間恰好遇到了劉某的情敵江某。
11年前,23歲的廬江窮小子高某伙同他人搶劫了2000元,同伴相繼入獄后,他卻僥幸逃脫并憑著分贓所得的300元逐步發(fā)家,身家千萬。2005年,高某和朋友劉某、俞某來到張洼路上一家旅館住宿,期間恰好遇到了劉某的情敵江某。
11月15日,佳縣公安局接到大佛寺鄉(xiāng)村民王某報案稱,其伯父剛埋18天的新墳被人盜竊,墓葬里的陪葬品中華煙、茅臺酒、金銀首飾等被盜,總價值約5萬元。
一向平平安安做小生意的三門峽市陜縣村民高某,沒想到自己的家人會接連中毒入院,就連3歲的小孫女也永別人世,更出乎他意料的是,罪魁禍首竟然是他相識多年的老友冀某。引發(fā)冀某犯罪的直接誘因,是幾份保險單。
高某說,沒想到冀某從一開始出錢為他投保,到后來接連到他家投毒,都是為了利用他騙取保險費。起訴書中稱,被告人冀某兩次投放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致1人死亡,4人次中毒到醫(yī)院救治,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高某說,沒想到冀某從一開始出錢為他投保,到后來接連到他家投毒,都是為了利用他騙取保險費。起訴書中稱,被告人冀某兩次投放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致1人死亡,4人次中毒到醫(yī)院救治,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引發(fā)冀某犯罪的直接誘因,是幾份保險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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