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封面追訪|ofo回應男童騎車被撞死:可能有人騎車后未上鎖)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肖茹丹
3月26日下午,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一輛ofo共享單車與大客車相撞,騎自行車的男孩當場身亡。據媒體透露,該男孩今年上小學4年級,不滿12周歲。
根據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不能單獨騎自行車上路。在如今共享單車市場井噴式發展的形勢下,如何規范兒童使用共享單車行為?著名維權律師陳曄認為,這不僅要求平臺不斷完善管理,家長到位監管也非常重要。
事發
男孩騎共享單車遭車禍
目擊者:身邊無監護人
3月26日,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一輛ofo共享單車與大客車相撞,騎自行車的男孩當場身亡。據媒體報道,該男孩今年上小學4年級,不滿12周歲。
當天下午2點左右,一網友發帖稱,“午飯后路過天潼路、浙江西路口,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個騎著共享單車的大約十歲左右的小男孩在機動車道上不幸被一輛灰白色大客車碾壓,救出時已經血肉模糊,而且身邊并沒有家長。”網友還稱小男孩騎的是輛ofo共享單車,俗稱小黃車。一位路過現場的保安曾表示,事故時間大約是下午一點,出事的男孩約8至10歲,騎的確實是ofo小黃車。
隨后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通報此事,稱3月26日下午,事發時一輛大巴車沿著天潼路由東往西行駛,行駛至浙江北路路口左轉彎時與一名騎著自行車的男生相撞,事發后相關部門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整個自行車被壓在大巴車下,將男生救出后送醫,經搶救無效死亡。
公司
警方已介入
12歲以下用戶不能注冊
針對此事,ofo相關負責人喬鵬飛向封面新聞(thecver.cn)記者表示目前警方已介入,ofo方面也積極配合。“暫不清楚事故的具體原因,若有進展我們會及時跟進。”
“新用戶認證時,平臺會屏蔽掉12歲以下的用戶,也就是說注冊實名認證時,他們并不能通過認證,”喬鵬飛說,根據相關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在沒有監護人陪伴情況下,不能獨自騎車上路。
那么,為什么會有年齡不達標的小朋友騎車呢?喬鵬飛猜測可能存在兩種原因,一種是家長注冊后掃碼讓孩子騎行,另一種是一些自行車使用后未按照規定上鎖,讓小朋友有機可乘。“針對這些漏洞,我們會嘗試更換智能鎖,減少車輛未上鎖情況,此外工作人員在巡街時,若發現兒童騎車上路也會及時阻止,”喬鵬飛認為,家長自覺配合也很重要,公司會加強這方面宣傳,也希望監護人能夠提高意識。
調查
未滿12周歲注冊被拒
街頭不乏兒童騎車
26日,封面新聞記者在ofo和mobike兩大平臺進行注冊實驗,當輸入一位年僅6歲的兒童身份證進行注冊時,均被拒絕。
以ofo為例,注冊過程分為四步,首先是手機綁定和認證,接下來要繳納99元的押金,隨后就是實名認證環節,當記者輸入一位年僅6歲的兒童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時,系統提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您目前不滿12周歲,不滿足用車條件,請您選擇其他方式”。而若使用成年人身份證號碼及姓名,既能注冊成功。
也就是說,理論上12歲以下的兒童并不能注冊成為用戶,沒有機會獨自騎車。而現實生活中,不乏不符合條件的兒童騎共享單車,一些有長輩陪同,一些則是獨自出行。
市民章女士帶著8歲的兒子,騎著兩輛不同品牌的共享單車,在大街小巷穿梭。章女士的手機上注冊了三個共享單車平臺,她運用不同平臺滿足了兩人共同騎車的需求,“他和我一起騎車,還是比較安全,”章女士說,兒子暫未使用智能手機,所以沒法獨自騎車上路,“我還是看見過小孩獨自騎車的場景,可能是家長給他們打開的”。
律師
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其實,對于兒童騎自行車上路的年齡,早在1988年我國就公布了相關規定。《道路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也提到“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近日,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正式發布《共享自行車》以及《共享自行車服務規范》的意見稿,要求用戶要在用戶要在12歲以上,并且身高要求在1.45米-1.95米范圍內,但是對年齡沒有作出上限。
知名維權律師、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曄律師認為,在本次爭議中涉及到的責任主體既包括單車的所有者,也包括提供單車的提供人、未成年人的監管者以及交通事故的肇事方、路口的施工單位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所以這也是共享單車平臺必須履行的監管責任。另一方面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而從本次事故中監護人也有監護疏忽方面的問題,“因為在這起案子里,監護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據《勞動報》報道,一位年僅11歲的男生在共享單車騎行過程中被客車卷入車底身亡。據悉,昨天下午1點15分左右,在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輛大型客車與一輛自行車發生碰撞,一名男生被卷入車底。
據《勞動報》報道,一位年僅11歲的男生在共享單車騎行過程中被客車卷入車底身亡。據悉,昨天下午1點15分左右,在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輛大型客車與一輛自行車發生碰撞,一名男生被卷入車底。
共享 而李錚很快發現,對不少年輕人來說,共享單車解決的不只是每天最后一公里的出行問題,圍繞共享單車已經形成了一種“社群”。盡管鄭州并非自行車制造城市,但由于摩拜單車是與富士康合作生產的,未來鄭州也能在共享單車的上游分得一杯羹。
核心提示丨連日來,因停車收費問題和扣車問題,剛剛進入鄭州不久的ofo共享單車引發熱議。另據了解,ofo正在與鄭州公交總公司溝通,ofo的后臺可能與鄭州公交總公司正在開發的數字化平臺對接,實現互利共贏,讓公交和共享單車零距離接駁。
盡管從全國來看,酷騎單車的排名以及融資量并不及ofo和摩拜單車,但在鄭州市場,目前酷騎單車的成績并不遜色。目前鄭州幾乎是有“小黃車”的地方就能找到“小綠車”,特別是在鄭東新區,酷騎的車輛可以說是最多的。
盡管從全國來看,酷騎單車的排名以及融資量并不及ofo和摩拜單車,但在鄭州市場,目前酷騎單車的成績并不遜色。目前鄭州幾乎是有“小黃車”的地方就能找到“小綠車”,特別是在鄭東新區,酷騎的車輛可以說是最多的。
ofo深圳團隊反映,南山市政單車運營方大量收繳路邊停放的ofo、小藍、摩拜等品牌共享單車 ” 對此,南山區城管局市政管理所副所長湯波證實,“去年就開始收了,另外還有一個存放點。
在黃河南路與熊兒河路交叉口附近,記者看到,原本被扣留的200多輛小黃車依然被“關禁閉”,無法使用。鄭州市交通委也表示,不管是后臺引導,還是劃出專門區域,都需要共享單車公司到交通委,雙方商談具體解決辦法。
網友拍攝的私自給共享單車上鎖占為己有的行為。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稱,最近北京市公安局開展內部專項行動,專門打擊私自給共享單車上鎖的行為。上海廣州曾有人因破壞、私占共享單車被刑拘。
對此,鄭州市交通委回應稱,若共享單車運營方提前與管理部門溝通,收費風波本可避免,鄭州或出臺相應管理規范文件。段處長表示,也可能會效仿深圳,出臺專門的規范管理文件,讓“單車們”少一些問題,多一些方便。
對此,鄭州市交通委回應稱,若共享單車運營方提前與管理部門溝通,收費風波本可避免,鄭州或出臺相應管理規范文件。段處長表示,也可能會效仿深圳,出臺專門的規范管理文件,讓“單車們”少一些問題,多一些方便。
23日上午,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北京召開提升共享單車服務消費維權工作座談會。收取押金的共享單車企業一般將押金統一存放在銀行進行專戶管理,消費者的押金和充值余額均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