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血色甲片:云南兩廣涉穿山甲刑案高發,胚胎、活體成食材藥材)
因為“慘案”頻現,穿山甲不斷地被拉回公眾視野。
近日,上海海關查獲了3.1噸穿山甲鱗片,估算是由5000到8000只的穿山甲身上提取,這是我國海關查獲的最大一起走私進口穿山甲鱗片案。
澎湃新聞以“穿山甲”、“刑事”為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出252份相關刑事裁判文書,共涉及181起獵捕、殺害穿山甲,走私,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穿山甲及其制品的刑事案件。
其中,穿山甲刑事案件高發地的前五位是云南、廣東、廣西、浙江、湖南,分別為45起、30起、26起、23起和17起。
判決書中載明的涉案穿山甲活體數量總計不少于5390只,死(凍)體不少于6110只,鱗片約4987.91千克,以及少數無法統計的胚胎、腳趾甲等制品(不包含上海海關剛剛查獲的3.1噸穿山甲鱗片)。
穿山甲及制品多被入藥或食用
252份刑事裁判文書涉及的181起穿山甲及其制品刑事案件,涉及云南、廣東、浙江、廣西、湖南、福建、上海、江蘇、河南、安徽、江西、海南、北京、西藏、天津、河北、四川、貴州18個省份,有334名被告受審,案件裁判年份從2006年橫跨至2017年。
其中,云南、廣東、浙江、廣西、湖南的案件數排名前五,分別為45起、30起、26起、23起和17起。
181起案件,除32起走私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動物制品案,1起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外,其余案件均為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制品案。
關于涉案穿山甲的最終流向,裁判文書中載明的有限信息顯示,穿山甲及制品多被入藥或食用。
以云南省為例,在寫明目的的18起案件中,有6起案件顯示,被告人走私或非法運輸、收購穿山甲及制品是看重其“藥用價值”,為了“做藥引”、“藥用”或“給爺爺治病”。另有8起案件中穿山甲作為食材,在集市或餐館出售。
食用穿山甲的情況在廣西、湖南、浙江等地多次出現。澎湃新聞注意到,部分裁判文書中要么寫明穿山甲是在某酒店庫存中被查獲,要么寫明是原本將售往某地某餐館、會所,抑或穿山甲及其制品的購買者本身為某餐廳廚師、采購人員等。
澎湃新聞對181起案件判決書中部分載明的走私、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出售的穿山甲及制品數量進行統計得出,涉案穿山甲活體數量總計不少于5390只,死(凍)體不少于6110只,鱗片約4987.91千克,以及少數胚胎、腳趾甲等制品無法統計。
依據少數判決書寫明的估算價值,上述181起穿山甲刑事案件涉案金額不少于894萬元。
廣西一團伙8月內走私4171只穿山甲
澎湃新聞比較發現,走私穿山甲及其制品的案件在云南、廣東、廣西高發,運輸方式涵蓋水、陸、空運。
云南省的45起穿山甲刑事案件中,有8起為走私案,這8起案件中走私的穿山甲活體及甲片均來自緬甸,通過公路以車輛運輸的方式進入中國,其中,騰密公路是一主要通道。
廣西的3起走私案則有所不同。走私的穿山甲活體及其制品均來自越南,且走水路,通過船運進入中國,多為在碼頭卸貨后有受雇傭的人驅車前來取貨,再通過公路轉運至其他地市。
其中,走私穿山甲數量最大的案件,由廣西北海市中級法院在2016年3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顯示,2013年9月起至2014年4月期間,該團伙成功走私的穿山甲數量達4171只,其中2014年4月11日案發當日,偵查機關在交易現場查扣了24只穿山甲活體。
判決書顯示,2013年9月17日至2014年4月11日,被告人林某、許某景、李某鳳從越南組織穿山甲貨源,通過中越界河北侖河偷運至我國廣西東興市交給何某梅等人的東興公司,并聯系好廣東省相應地市購買穿山甲的買家接貨。
該團伙采用保貨的方式走私,即保貨公司事先把一定金額的錢交給貨主,按照約定將貨主從越南偷運入境的貨物從某個地點運送貨主指定的地點安全交貨,貨主支付運費,如果出現貨物被抓或損失的情形,保貨公司就按約定的金額賠償給貨主,在東興市區接運從越南走私入境的穿山甲,從中賺取運輸利潤。
而上海的6起走私案均系在浦東國際機場被海關查獲,走私物品均為穿山甲鱗片。判決書顯示,6起案件涉案穿山甲鱗片總計重量為402.05千克,價值人民幣90.98萬元,即一千克穿山甲鱗片售價折合人民幣約為2262.97元。
與云南、廣西多從緬甸、越南等東南亞國家走私不同,上海的6起案件中穿山甲鱗片均來自非洲國家,如尼日利亞、埃塞俄比亞、赤道幾內亞。
賣給會所16只穿山甲獲利17萬余元
長沙市芙蓉區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則是穿山甲從中國邊境地區流入到中國其他地區的一個典型案例。
姚孟軍長期居住云南并在中緬邊境等地收購穿山甲、熊掌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用于出售,胡大儒通過姚孟軍介紹結識了“陳二”和“趙某某”(兩人軍另案處理),二人發展胡大儒為下線在湖南為其銷售穿山甲等。胡大儒將所收貨款通過銀行匯款至“陳二”的賬戶,每月可以從“陳二”處領取報酬1至2萬元,并可按成本價從“陳二”處進購穿山甲用于自己出售。
2013年元月至3月17日案發,胡大儒分5次接收“陳二”從廣西發運的72只穿山甲,并將穿山甲出售到湖南衡陽、四川成都、福建莆田、上海、長沙等地。
2012年6月,姚孟軍聯系上在長沙經營野味生意的劉建平,開始向劉建平出售穿山甲、熊掌等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劉建平在湖南建立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制品的銷售網絡,包括湖南麓山會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沁園會所(簡稱沁園會所)、翡翠匯餐飲有限公司(簡稱翡翠匯)、湖南湘泰餐飲、私家珍藏菜館、中堂會茶樓有限公司在內的多家餐飲公司、會所均是穿山甲的買方。
胡大儒、姚夢軍、劉建平一案的判決中寫到,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3月17日,劉建平、孫平向沁園會所共出售穿山甲16只,計200.1斤,銷售金額達176950元。
雖然進價不菲,但買方沁園會所賣給顧客同樣能夠獲取不低的利潤。2014年10月,湖南省洪江市法院對沁園會所采購員慎某、餐館廚師長王某二人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由王某收購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加工成菜肴在沁園會所出售給顧客消費,2012年11月9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間,沁園會所共從劉建平處收購穿山甲12只,計155.5斤,熊掌3只,計23.4斤,非法獲利35750元。
判決書顯示,胡大儒、姚孟軍等人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制品罪一案,主犯最高獲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
3交警查扣3只穿山甲后托人出售獲利1.5萬元
在非法收購、出售穿山甲的刑事案件中還曾出現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將穿山甲擅自出售以謀取私利的行為。
浙江省常山縣2012年的一起案件中,浙江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總隊衢州支隊一大隊民警鄭某甲和協警盧定富等人將執勤過程中查扣到3只穿山甲活體交由被告人童龍山出售,并由此獲得贓款15000元。
判決書內容顯示,2012年3月的某一天,鄭某甲、盧定富與王某丁在杭金衢高速公路(G60)窯上卡點執勤時,王某丁從一輛大客車上查獲三只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穿山甲。查獲穿山甲后,三人并未按規定將穿山甲移交林業部門處理,而擅自決定將三只穿山甲私下處理,由童龍山幫忙出售。
數天后,童龍山將三只穿山甲出售并給了鄭某甲15000元,鄭某甲將其中的9000元匯給民警張江星,將剩余的6000元自己留下。張江星又從中拿出2000元給了協警盧定富并將剩余的錢用于警組吃夜宵、外出活動等花費。
2013年5月16日,被告人張江星自動到常山縣人民檢察院投案。
最終,盧定富和鄭某甲被常山縣人民法院判處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而分別獲刑6個月、1年。
根據判決書描述,張江星將事后違法所得用于警組活動經費,主觀惡性程度較低,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免除刑事處罰。
最近一段時間,“穿山甲公子”“穿山甲公主”事件,引發公眾對食用野生保護動物穿山甲的廣泛關注。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對此高度關注,指出頻繁發生食用穿山甲事件的原因,在于線索來源不及時,打擊力量不足,解決這個難題關鍵要在打擊上下功夫。
2月18日是世界穿山甲日,次日,有志愿者發帖稱,工信部在2016年曾公示擬對兩家穿山甲規模化養殖基地給予資金扶持。吳詩寶介紹道,規模化養殖需要捕捉野生的種源,而穿山甲現在屬極度瀕危物種,種源稀少,“現在搞規模化養殖是會帶來毀滅性的打擊”。
2017年2月21日22時,國家林業局官方微博援引廣州日報的消息稱,犯罪嫌疑人鄧某受他人委托,于2016年7月13日運輸活體穿山甲25只,鄧某被警方抓獲。據廣州日報報道,其他犯罪嫌疑人以600元的酬勞,委托鄧某將上述25只穿山甲從廣西運到深圳。
去年7月,鄧某受人指派從廣西運25只穿山甲到廣東銷售,在深圳遭遇交警查車被抓“現行”。
2016年12月1日,桂林市森林公安局在花坪自然保護區查獲一起非法捕獵野生保護動物案,查獲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鷴3只、自治區重點保護動物凍體92只。2月11日,南寧市森林公安局查獲活體穿山甲及凍體穿山甲各一只,活體穿山甲當即被送往救助站,但于次日死亡,警方發現這只穿山甲被賣家喂了水泥以增重。
該帖子還披露安徽省林業廳批準同仁堂(亳州)飲片有限責任公司從四川省華堂藥業有限公司購入已封存的穿山甲片1500公斤。對于穿山甲片的來源,安徽省林業廳駐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的張科長表示,封存的穿山甲片并不一定是由執法部門查沒的。
自2013年至2015年7月,陳剛(化名)也在其經營的飯店中,非法收購出售穿山甲活體1只、凍體2只、鸮形目動物活體2只、穿山甲甲片2斤。
該帖子還披露安徽省林業廳批準同仁堂(亳州)飲片有限公司從四川省華堂藥業有限公司購入已封存的穿山甲片1500公斤。
法院查明,鐘某伙同吳某(另案處理)在廣西防城港市東興區碼頭收購活體穿山甲27只,冰凍穿山甲3只以上,出售給他人。鐘某交代,吳某進購穿山甲后拿到鐘某家中,兩人一起向穿山甲體內注射滲水的米粉,然后由鐘某賣出。
向售往飯店的穿山甲體內注射米粉糊、涂料、水泥,甚至興奮劑。
皇崗海關負責人表示,一般一只穿山甲身上約有0.4千克鱗片,這名旅客提著的這10千克穿山甲鱗片,意味著已有25只穿山甲被殺害。上海海關近日查獲走私穿山甲鱗片3.1噸,系中國海關查獲的最大一起穿山甲鱗片走私案。
近日,皇崗海關在福田口岸旅檢渠道查獲了農歷新年以來首宗攜帶瀕危動物入境案件,查獲的穿山甲鱗片重達10千克。皇崗海關負責人表示,一般一只穿山甲身上約有0.4千克鱗片,這名旅客提著的這10千克穿山甲鱗片,意味著已有25只穿山甲被殺害。
昨天開始升溫的“廣西辦公室請吃穿山甲”事件有了最新進展,國家林業局連發兩篇微博回應此事:若坐實,食用者將承擔違法責任。”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任戰敏律師說,目前,在世界范圍內,穿山甲已被列入CITES(《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
幾年前,郭美美火遍網絡。A李局長B黃書記C辦公室煮D穿山甲 穿山甲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有網友稱,微博中提到的“黃書記”系廣西投資促進局現任黨組書記黃文標,經媒體致電核實,其工作人員否認了該說法。
上海海關查獲101包、3.1噸穿山甲鱗片上海海關近日查獲走私穿山甲鱗片3.1噸,系中國海關查獲的最大一起穿山甲鱗片走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