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訊(記者 李智)2月27日,記者從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受理一起女性申請人身保護令案件。
原來,成都女子唐麗(化名),和丈夫結婚十多年來,丈夫時常打罵、侮辱她,甚至將她打傷進了醫院。
不堪忍受家暴的唐麗,遂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法院根據《反家暴法》為她頒發人身保護令,并向其丈夫送達,禁止其靠近唐麗。如其丈夫若違反保護令,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唐麗和丈夫結婚十多年,但丈夫經常對其實施毆打辱罵,以前,她覺得家丑不可外揚,所以一直忍氣吞聲。
前不久,因為家務分配等瑣事,丈夫再次對她進行辱罵,并大打出手,并打傷了唐麗頭部,還到醫院進行了門診治療。
因為不堪忍受家暴,唐麗選擇了報警,警方出警并進行了登記備案,直到這次報警,她長期遭受家暴的事才為人知曉。無奈之下,她選擇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以逃離丈夫的家暴。
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法院認為,唐麗丈夫對其實施的侮辱和打罵行為,已經構成了《反家暴法》中所指的“家庭暴力”,唐麗提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符合法律規定。
據悉,法院已經將裁定書送達到了唐麗丈夫所在小區和單位,并明確告知其丈夫,如果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被拘留罰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收到法院裁定書后,唐麗的丈夫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已經向妻子表示了懺悔。
法院告訴記者,許久以來,很多“家暴”受害者都認為,家暴是家庭矛盾,不便對外聲張,實際上,家暴是一個嚴峻普遍的社會問題。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預防家庭暴力的專門法律,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家庭暴力”的范疇,包括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法院建議,對于正在遭受家暴的“弱者”來說,凡符合法定情形,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來尋求法律保護,要勇于對“家暴”說不。
王瑞兒大方承認最初在一起是貪圖對方“有錢”,三年來遭受了無休止的虐待和毆打,此次男友變本加厲險些將胸“打爆”,所以王瑞兒決定分手:“請你滾蛋,從此遠離我的生活……如果再跟你在一起,我將萬劫不復!”
“一站式婦女危機管理中心”登記的案例中有丈夫將妻子趕出家門的,也有拒絕給妻子日常花銷的。(實習編譯:商嘉穎 審稿:譚利婭) 版權作品,未經環球網Huanqiu.com書面授權,嚴禁轉載,違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澎湃新聞17日從浙江寧波慈溪市人民法院獲悉,日前,應申請人需要,該院依法對1起家暴案件發出人身保護令,要求申請人陳先生的妻子禁止對丈夫實施家暴。
在對小曹的身份信息和車輛信息進行核查后,民警幫助她將車輛開下高速公路,并主動幫她出錢加了油。大冷天遇到暖心民警,小曹感激不已,當場留下民警的聯系方式,承諾到廣州就將油錢返還。
為男性施暴提供觀念上支持的,是我國延續了上千年的傳統性別關系,以及男強女弱和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結構。
據于都縣法院經辦法官介紹,賴某與男子鄧某均在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左右出生,系于都當地人。
據安徽商報消息在《反家暴法》實施的第二天,合肥一女子遭遇家暴,這名女子是一名律師。而張母受傷更重,僅頭部就有十幾條刀口,胸口肋骨骨折,顱骨破裂。
妻子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獨自離開河南老家到上海投奔女兒。2016年3月,牛某在老家找到了兒子的一張讀書證,上面寫著上海奉賢四團鎮的地址,牛某猜想妻子或許身處上海,便于3月17日乘坐火車趕來上海尋妻。
妻子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獨自離開河南老家到上海投奔女兒。而根據相關醫療結構出具的手術材料證明,過去牛某對張某實施毆打時,甚至曾將張某腹中胎兒打死。
據統計,全國范圍內,曾遭受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男性成為受害者的案例也時有出現。根據工作規定,揚州家庭暴力庇護中心主要是為遭受家暴、且短期經濟困難的求助者提供臨時性救助的機構。
近日,前港姐莊思明日前向媒體哭訴,稱自己被陳慧琳弟弟陳司翰家暴,手腳淤青,傷痛心更痛。2003年12月,張國立之子張默毆打女友童瑤震驚了娛樂圈,據悉,默自己說,打女友童瑤是因為她和老師黃定宇通奸。
全國婦聯調查顯示,24.7%的中國女性遭受過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每年約有10萬個家庭因為家暴而解體。
全國婦聯調查顯示,24.7%的中國女性遭受過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每年約有10萬個家庭因為家暴而解體。記者從該活動上獲悉,廣州市婦聯成立廣州首批反家暴專業行動組,為預防及介入家庭暴力提供支持。
8日,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對湖派出所獲悉,8日上午,該所接到一女孩報警,稱自己被“家暴”。
佳佳來了以后,她的后姥姥趙某和父親顧某多次因故對佳佳進行毆打,造成佳佳全身大范圍多發軟組織挫傷、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