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汝州新聞報道 經過汝州參戰民警10個小時的縝密偵查,2月7日下午,發生在該市煤山辦事處葛莊村洪山廟村的一起現行命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抓獲歸案。
2017年2月6日晚9時許,汝州市煤山辦事處葛莊村洪山廟自然村村民桂某及兒媳郭某分別被害于村里小樹園和家中。
次日上午9時,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案后,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李游,政委祁明安高速重視,立即調集刑偵、網安、交警、反恐以及轄區煤山派出所等100余民警迅速上案,投入偵查工作。參戰民警充分發揚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的攻堅精神,頂寒冒雪,有序展開排查工作。
省公安廳、平頂山市公安局等領導也聞訊趕到現場指導破案。汝州市委書記高建軍,市委副書記、代市長陳天富非常關注案件偵破,要求參戰民警全力破獲案件。在案件緊張有序偵查中,煤山辦事處及葛莊村委會也對案件偵破給予了大力協助。
2月7日下午5時,參戰民警在汝州市洗耳辦事處十里橋一汽車城門口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歸案。經審訊,王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其供述:2月6日晚9時許,王某到洪山廟村桂某家中欲對受害人郭某圖謀不軌時,被受害人的婆婆桂某發現,桂某與王某在家門外50米處理論中,王某用磚頭將桂某砸死并拋尸至路邊小樹園內。后返回桂某家中,用手機數據線將郭某勒暈強奸,又用棉被將郭某捂死后逃離現場。
2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汝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10日,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殺嬰案,蘇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但蘇某某作案后主動報警,在現場等候民警,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是自首,依法應予以減輕處罰。
因與丈夫及其家人發生矛盾,便拿自己不滿十個月的兒子出氣將其捂死。近日,經河北省張家口市下花園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建紅有期徒刑十二年。
今天上午,二中院一審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賈某有期徒刑11年;以幫助毀滅證據罪、包庇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法院據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賈某有期徒刑11年,以幫助毀滅證據罪、包庇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
今天上午,二中院一審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賈某有期徒刑11年;以幫助毀滅證據罪、包庇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法院據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賈某有期徒刑11年,以幫助毀滅證據罪、包庇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
其在網吧洗手間產下一名男嬰后,茫然失措將孩子捂死。
4月6日早晨8時許,一男子到安岳縣公安局通賢派出所自首稱,他親手將6歲的兒子小杰(化名)捂死。王強稱,周圍人經常議論紛紛,王強接受不了,才捂死了兒子。
聽到這個結果,夫妻倆丟了魂一般,孩子的爺爺奶奶很快趕到醫院,一家人抱頭痛哭。給孩子穿得很厚,很可能導致“捂熱綜合征”,引起嬰兒缺氧、高熱、大汗、脫水、抽搐昏迷,乃至呼吸、循環衰竭。
殺害母親現場(圖左)和殺害父親現場(圖右)都被候某震清理干凈。看著父母的尸體,候某震想著如何進行處置,看到房間里面有很多之前裝化肥的尼龍袋,候某震將父母的尸體裝在尼龍袋里,用繩子捆綁。
尸檢結果顯示,女嬰系被他人外力作用諸如捂壓口鼻等方式阻塞呼吸道導致窒息而死亡。該案由平湖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于今年6月14日以被告人侯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向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今年21歲的淮安女子孫琪(化名)于今年3月22日下午在家里先后將1歲半與2歲的兒子親手捂死,后自殺未遂,起因只為家庭矛盾并懷了情人的孩子。在將兩個年幼的兒子捂死后,孫琪采取用刀割頸、手腕、喝農藥方式自殺,均未遂。
江蘇豐縣女子孫某長期遭受家暴后,在親友的幫助下,將丈夫殺死并拋尸河中。當晚,孫某的女兒和張某一起,在侯某的尸體上綁上鐵鏈和磨盤,然后開車將尸體拋到一條小河里。
5月2日,記者從鎮原縣警方和檢方獲悉,4月3日,慶陽市鎮原縣太平鎮發生一起嬰兒被殺案,接到報案后,鎮原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抽調警力,迅速破案。
據西部商報報道,慶陽鎮原縣一個年僅20歲的母親,竟然親手將出生2月的嬰兒捂死并遺棄于水井內。
今年11月下旬,52歲的南京女子田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南京中院受審。
今年11月下旬,52歲的南京女子田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南京中院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