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13歲少女用媽媽手機給主播打賞25萬”的消息在網絡上瘋傳。上海女孩小蘇以學習為由,用媽媽手機偷偷給男主播打賞,兩個月花了25萬。從聊天記錄來看,該主播經常讓小蘇“補刀”自己的新歌,即要求給自己打賞,甚至一次開口要兩萬。孩子天價打賞網絡主播一事,也引發網友熱議。
《法制晚報》記者統計發現,有關熊孩子“偷花”爸媽血汗錢打賞主播的事情從去年開始就有媒體曝出。對此,專家建議,父母將手機給孩子玩的時候,還要注意管好錢財。另外建議給主播打賞設置緩沖機制。
記者就此事從新浪微博隨機截取2000余條留言發現,超四成網友表示,主要錯在熊孩子;六成網友認為,平臺應該退錢,孩子太小,意識不到問題的嚴重性;66.4%的網友認為,熊孩子盜刷父母網銀事件頻發,責任在父母疏于管教;超四成網友建議家長設置復雜的密碼,杜絕熊孩子坑爹坑媽。文/記者王崗謝家樂
多說一句
未成年人“打賞”平臺應建防火墻
《法制晚報》記者了解到,近兩年,隨著直播平臺興起和手機支付功能的日漸便捷,孩子“玩”出天價的事屢有出現。由于不涉及詐騙,警方多不予立案。但并不意味著出現這樣的情況,家長就只能吃啞巴虧。
我國《民法通則》第十二條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追認。
顯然,只有13歲的小蘇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大額打賞行為并不與其年齡、智力相符,更沒有經過監護人的同意,打賞交易被認定交易無效有法可依。通過司法途徑,孩子家長有討回25萬巨款的可能。
隨著直播平臺上的青少年群體日益增多,事先防范天價“打賞”行為顯得尤為必要。目前大部分直播平臺都實現了實名登記,平臺完全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防范“馬甲”用戶,實現對直播參與者的年齡劃分,在此基礎上可對未成年人的打賞行為設立限制,甚至可以賦予其某種“反悔權”。
其次,平臺應實現對主播的嚴格管理。在該事件中,主播通過與小蘇互動應認識到其未成年人身份,不該誘導其高額打賞行為。針對此類主播,平臺應本著承擔社會責任出發,對其進行治理和懲戒。
未成年人要在互聯網空間獲得保護,包括直播平臺在內的各利益方就不能揣著明白裝糊涂。立法和監管及時到位,互聯網就能為孩子們建起一道安全的防火墻。
為方便女兒玩手機,在浙江義烏市經商的趙先生把她的指紋加入了自己的手機,然后就出事了——女兒樂樂(化名)3天內在某社交K歌軟件“豪爽”打賞歌手16萬元。樂樂常玩爸爸的手機,為了方便她開機,趙先生將女兒的指紋也加入指紋庫。
據媒體報道,家住上海的孫女士今年春節期間,發現自己13歲的女兒竟然在兩個月內“敗光了”25萬元,打賞給了一個男性網絡主播。馮世鋒建議,少女的父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如起訴)要求播主返還錢財。
據媒體報道,家住上海的孫女士今年春節期間,發現自己13歲的女兒竟然在兩個月內“敗光了”25萬元,打賞給了一個男性網絡主播。馮世鋒建議,少女的父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如起訴)要求播主返還錢財。
如今,網絡直播越來越火爆,要想得到那些顏值高、才藝多的主播關注,給主播送禮物是一種最簡單的方式。為此,鄧某動起了歪腦筋,他時不時邀請店里的老主顧聚餐、免費旅游,博得老年人的信任后提出了入股一事。
10月23日,鹽城市的多個網站、公眾號關注了阜寧縣一14歲少年“為博網絡‘美女主播’一笑竟不惜盜竊萬元去打賞”一事。據了解,田某從小父母離異由爺爺奶奶帶大,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爺爺奶奶漸漸管不住他了。
以上信息對于商人而言是重點,但是對于富二代而言可以無視,因為這檔節目還可以滿足人性最基本的需求啊,比如說皇帝選妃。這時還有不少網友@王思聰說,這檔節目還不如改名叫《王老板選妃記》,這樣會更接地氣。
參考消息網10月6日報道美媒稱,中國的一些年輕饕客愿意為更好的服務付費,他們正在引領一種已在中國餐館絕跡數十年的付小費做法的小規模復興。中國的一些年輕饕客愿意為更好的服務付費,他們正在引領一種已在中國餐館絕跡數十年的付小費做法的小規模復興。
近日,12歲少年沉迷“快手直播”,半個月狂刷支付寶3萬余元打賞主播。趙國輝說,小趙6月28日放暑假后,被送回了河南老家。為了追回錢,讀高三的大兒子上網查“快手”公司的電話,卻不慎進入詐騙網站。
當天凌晨3時許,楊彩蘭又通過該微博賬號發布了第二條虛假微博,稱還是沒聯系上爸爸,其母親也已經去世。
2015年08月09日,浙江省杭州市,宋城景區采取游客打賞模式,讓游客先看演出后打賞給錢,給多少游客說了算,演出原價是300元。最讓人意外的是有人打賞一包薯片和一碗方便面。一場演出結束后,景區進行清點,還用鏟車鏟錢。
近日,來自國內某原創文學網站的一條消息引發關注,一位狂熱的鐵桿粉絲豪放地為自己的偶像作者送上1億網站幣(折合人民幣100萬元)的“打賞”,創下了網絡文學界有史以來粉絲“打賞”作者的最高紀錄。瘋狂的粉絲們開始在網絡文學界扎營了嗎?“打賞”盛行,網絡文學變成了“街頭賣藝”?粉絲經濟會成為網絡文學的餡餅還是陷阱?
12月22日晚,山東省青島即墨市鶴山路“老鳳祥”銀樓發生搶劫金首飾案件,一名戴帽子、口罩的男子持械闖入銀樓內,威脅店員,砸碎柜臺玻璃搶走金首飾后逃離現場。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如此,竟然是因為癡迷網絡,頻頻給女主播打賞而欠債15萬元,身無分文后實施搶劫。
在攝影師王震的鏡頭下,舌戰群儒里的諸葛亮雖然下了戰書,但戴著防毒面具的群儒們卻似乎不想用自己的性命去應戰。王震:“我找了一些志同道合的伙伴,防毒面具一個360多,我們資金有限,就只買了一個,所有演員輪著戴。
“其實說實話,有了羅某笑的事后,真的被這種事搞得害怕了,但是看了李妮妮的傷口以后,我就想到了自己胳膊上的刀疤”,“希望微博之力,能幫到這個小姑娘。”“Mr.Wang”如是留言。
深圳兒童醫院也發布通報,羅一笑于9月在醫院血液腫瘤科確診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三個月來三次入院接受化療,11月23日轉入重癥醫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