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同學上課吵鬧打擾自己學習,16歲少年周某將購買的毒藥放在教室內的公共飲水機內,所幸無人員傷亡。近日,榮昌法院審理了一起犯投放危險物質案,判處被告周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周某因同學上課時講話等行為影響其學習而不滿,欲通過在教室內的公共飲水機內投放毒藥的方式使他人中毒。
2016年4月24日下午,周某從其外公家中攜帶一支“毒死蜱”農藥來到學校,將該農藥放到其上課的402教室的課桌里。
4月26日早上7時許,周某將農藥投放到教室的公共飲水機內。當日上午,學生唐某在該飲水機接水時發現所接的水呈乳白色,并伴有刺激性氣味,懷疑有毒,遂報告了班長和老師,隨后學生將飲水機搬至教師辦公室。
4月29日,公安人員在重慶益民技工學校將其抓獲。周某到案后,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明知是農藥仍投放于教室內的公共飲水機中,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為符合投放危險物質罪的犯罪構成要件。鑒于周某在作案時未滿十八周歲,屬未成年人犯罪,且周某在作案時屬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到案后亦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應對其減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在與曾某胡攪蠻纏的同時,一名柳州美女石某(23歲,演員)同樣被周某打動了,雙方很快進入熱聊之中。據了解,周某曾在微信中表示,自己在成都玩被小偷盜了錢包,讓石某匯了500元。
” 原來,周某一個月收入僅1000多元,面對兒女高昂的學費,這位母親萬般無奈之下透支了1.8萬余元的信用卡款項讓兒女交學費應急。案發后,周某第一時間向警方投案自首,認罪悔罪,并且在親友的幫助下還清了透支的全部款項,取得了銀行的諒解。
近日,省二中院作出終審裁定,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持棍打死邢某的周某、符某甲、符某乙有期徒刑10年、6年5個月、6年5個月。一審東方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符某甲、符某乙等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1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8月5日,南充市順慶區荊南路某小區發生一起命案,一名45歲的母親及其8歲女兒被人殺害。昨日,南充順慶警方通報,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獲,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與死者因安裝紗窗鎖發生口角,導致悲劇發生。
兒子因瑣事對母親不滿竟然動粗,舅舅前來訓誡卻遭外甥尖刀扎傷內臟。據悉,趙某某曾多次找到承辦案件的檢察官,希望對周某從輕處理,并遞交了諒解書。
新買的房子裝修完了,本是件喜事,但對小燕(化名)來說,新房就像個噩夢。今年2月23日21時40分許,喝下一斤多白酒后,周某又一次前往小燕家,出發前,他從暫住處拿了一把水果刀放在了褲兜里。
日前,來安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長山林場內一名男子自稱“殺了人”,主動要求“投案自首”。隨后,周某在市場上買了一把殺豬用的剔骨刀,之后找到陳某,兩人再度發生爭執。
周某之所以做出這樣的選擇,按他的說法是,女工友程某咄咄逼人,提出要么離婚,要么給分手費。昨日,海都記者從泉州鯉城公安分局常泰派出所獲悉,周某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拘,具體案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隨后,執法隊員通過測速儀器發現,這輛牌照為貴AG20**的奔馳轎車時速高達199公里/小時,超過該路段100公里/小時的限速99%。約半小時后,這輛嚴重超速的奔馳E200轎車進入G75巴南主線站,被守候在此的執法人員攔下。
因開車在農村公路行駛不慎軋傷一條狗,被狗主人駕摩托車追上來要求醫治傷狗。5月12日上午,接群眾舉報,民警將剛潛回家的小劉抓獲,小劉對持棍打傷他人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妻子邀請朋友李先生來家吃飯,其間,丈夫周某因事離開。天凌晨4點多,周某回家后,見到李先生睡在家里很生氣,拿著菜刀就向李先生身上亂砍,后被妻子抱住。案發后,周某賠償了李先生10萬元經濟損失,李先生對周某表示諒解,并出具了諒解書。
閻良警方介紹說,周某已被刑拘,他事發時是否是精神病發作狀態,還有待進一步的司法鑒定。
4月13日,蘭州中院以周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3萬元。經審理查明,生于1978年的周某攜帶毒品從西雙版納乘坐飛機至昆明,之后又乘坐昆明至蘭州的航班。
拿棒子砸、用手拆,周某為偷ATM機里的錢,花十幾分鐘時間破壞浦發銀行ATM機的液晶屏,結果還沒掏出錢就被趕來的保安抓了。生于1989年的周某身材瘦小,身穿朝陽看守所統一配發的運動服便裝出庭受審。
陳先生的婚禮現場,手持刀具和棍棒的不速之客打傷了5人后離開現場。1月6日,記者從雙流警方了解到,包括周某在內的參與此案的11人因涉嫌尋釁滋事,已于昨天被雙流縣人民檢察院批準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