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通州區某街道辦事處工勤人員馬某,在被借調至通州區某鎮政府任鎮長司機后,利用負責采購等職務便利,侵吞公款249萬余元。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0萬元。
馬某2002年9月到通州區某街道辦事處從事機關工勤工作,2011年8月起借調至某鎮政府辦公室工作,擔任鎮長專職司機,負責鎮政府的部分煙、酒、禮品的采購工作等。2013年7月至9月間,馬某以支付貨款為名,從鎮政府下屬單位領出代為結款的7張支票,兌換58萬元后予以侵吞。2015年1月至3月間,馬某從北京某生態種植有限公司代鎮政府支付貨款的6張支票中,通過他人兌換190萬元后予以侵吞。此外,馬某還于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間,為其妻名下的轎車辦理ETC速通卡并充值,將安裝費、充值費共計10400元在單位報銷。去年5月12日,馬某主動向通州區檢察院投案,其家屬代為退贓21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馬某行為構成貪污罪。最終,一審以貪污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5年,罰金50萬元,扣押215萬元發還鎮政府、繼續追繳34萬余元。
近日,太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遠赴新疆,異地偵查,將潛逃17年的命案在逃人員馬某抓獲,破獲了1999年報復殺人造成一死兩傷的惡性案件。今年7月,太康縣公安局根據周口市公安局關于打擊“盜搶騙”和“追逃”“破命案積案”的總體要求,刑警大隊對全縣命案未破積案進行認真梳理。
其間,馬某以借為名向該公司副總經理李某索要10萬元,并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顧某10萬元。最終,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3年半,罰金20萬元,已追繳違法所得42萬元予以沒收。
昨天,馬某(左一)和妻子韓某(右二)在海淀法院受審,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二人均不認罪。” 鑒于馬某、韓某二人對于公訴機關提交的證據不予認同,昨天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日繼續開庭審理此案。
8月15日,正在家里午休的黃某(男,58歲,福州人)突然被租客馬某(男,21歲,貴州人)辱罵,又被對方打了一拳,家人見狀趕緊報警。民警嚴厲批評后,馬某后悔動手打人,表示愿意賠償黃某醫藥費;黃某表示不想追究馬某責任,但是希望他盡快搬走。
據受害人介紹,他于5月25日離開家,5月27日晚上9點多回到家,發現家中一塊一千克的金磚和現金6萬余元等財物被盜,初步估算被盜物品總價值30余萬元。后來,感覺自己有錢了,宋某和馬某分別買了價值20萬的雅閣和邁騰汽車,一是用來犒勞自己,二是有車后更便于他們作案。
5月27日晚上9點多,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分局案件偵辦大隊接到警情指令:轄區一小區居民家中被盜。
記者范天嬌 高中男生袁辰杰因戀愛糾紛,在安徽建筑大學校園內,將酒精潑灑在女同學馬某身上,并用打火機點燃,致使馬某面部、前胸、后頸等部位被燒傷,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日前,男子杜某載著妻子馬某騎一輛電動摩托車行駛至榆陽區青云鎮崔家畔村時撞倒路邊行人,女子張某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華商報記者從交警二大隊事故中隊獲悉,24日23時左右,同在醫院病房的女子馬某走向民警,自稱是肇事電動摩托車的駕駛員。
澎湃新聞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4月8日,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人民法院受理了由該縣檢察院建議民政局提起的剝奪王某某、馬某監護權一案,這是山東省首例剝奪監護權的訴訟。
一個穿著時髦的年輕孕婦,手捂著大肚子,用柔弱的聲音求助:“肚子好痛,醫生說要打保胎針,可我身上錢不夠。據警方了解,馬某家境優越,父親是做生意的,每個月都會給她錢花,之前還拿錢給她開了家小店。
90后妙齡女嫁44歲大叔,新婚半年發現丈夫冒充廣州警察,離過兩次婚有三個孩子,并且對外多次以各種名義實施詐騙。2015年4~5月間,馬某謊稱認識深圳某鎮鎮長,以幫忙購買經濟適用房為由騙取陳小姐21500元。
搶奪第一個孩子沒有得逞,這名男子行進幾十米后,又盯上了市民楊女士5個月大的孫子。經警方調查了解到,那名胖男子為馬某,家住安陽市鐵西,與其同行的兩男子分別是吳某和石某。
安陽一男子酒后當街搶小孩,該男子事后稱懷疑自己被下迷藥。
襄陽男子馬某深夜去買東西,無錢付賬便實施搶劫,最終只搶了一包辣條。
男子馬某深夜去買東西,無錢付賬便搶劫,最終只搶了一包辣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