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主播”云某受審現場。據北京晚報報道,宣傳禁毒的網絡電臺主播,私下卻從事販毒。80后的年輕女主播云某因販賣大麻、LSD致幻劑,涉嫌販賣毒品罪,今天上午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審。
云某是一個DJ,工作之余,她還自己經營著一個網絡電臺,自己擔任電臺的女主播。電臺主要內容是推薦音樂,同時宣傳一些禁毒內容。但作為一個宣傳禁毒的主播,云某卻同時在販賣毒品。
由于經營電臺,云某擁有一些粉絲,并專門有一個微信號用來與粉絲聊天,分享自己的動態。今年4月至5月期間,云某的粉絲李某聯系到云某,兩次表示想購買“茶葉”。“茶葉就是大麻葉,因為長得像茶葉,大家都這么叫。”云某說。談好價錢后,云某把大麻通過郵寄方式寄給了李某。
而楊某則是從云某的微信、微博中接觸到了一種名為麥角二乙胺的LSD致幻劑。楊某稱,云某表示LSD不會成癮,服用后會感覺很輕松、很開心,當時自己的工作壓力比較大,就想嘗試一下。
李某因與朋友吸毒被抓后,很快,販毒的云某也被警方抓獲歸案。而早在2014年,云某就曾因販賣毒品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這已經是她第二次因販毒被起訴。
昌平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云某以牟利為目的,先后兩次向他人販賣毒品,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天上午,云某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審。法庭上,她反應迅速,回答問題很是干脆利落。
對自己販賣毒品的行為,云某表示認罪。但她稱,此前她對大麻這種毒品的態度是中性的,“大麻是三類毒品,比起海洛因這種化學毒品,對人體傷害是最小的。”
而對于LSD這種致幻劑,她的態度顯得有些無所謂。“LSD是霍夫曼博士剛提煉出來不久的,現在應該不算毒品。”談起這些問題,云某對答流利,顯然對毒品十分了解。
但根據《刑法》規定,毒品包括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嗎啡、大麻、可卡因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而云某出售的麥角二乙胺是國家精神藥品名錄內包含的藥品,
記者通過網絡搜索到了云某經營的電臺,電臺的名稱中包含“飛行員”,據云某稱,吸食大麻的人都自稱為飛行員。電臺共有300多期節目,播放率有37萬余次,粉絲有幾千人,這在網絡平臺上已經算是比較知名的平臺。而她的微博名稱,也與毒品有一定的聯系。
電臺中與毒品有關的節目,云某會用一顆綠色的心形圖案標明,幾乎每隔幾天,云某就會發布一期毒品話題的節目。其中,既有“遠離毒品”、“不要違法犯罪”的主題,也有一些涉及辨識毒品真假、遠離警方臥底等節目,這些節目通常會寫明“圈內收聽”。
“我錯了,我對不起自己,對不起家人。”在最后陳述時,云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后悔。
檢察官表示,即使是小劑量的毒品,連續使用也會對人體造成傷害。而云某屬于毒品再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故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至兩年。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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