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左)和代理人出庭。監(jiān)控中顯示,去年5月1日章某在公司內(nèi)。京華時報記者 趙思衡 攝
章某在北京意諾佳科技有限公司從事設(shè)計工作。去年五一,張某在公司期間腦干出血,經(jīng)搶救無效身亡。章某的妻子和兒子認為,章某連續(xù)100多天超負荷工作,屬“過勞死”,將公司訴至法院,索要101萬余元。前天下午,石景山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代理人稱,事發(fā)當天,章某是在公司但不是在工作,而是在瀏覽黃色網(wǎng)站,其死亡是自身原因。
>>原告
死者生前身體特別好
章某歿年54歲。昨天下午兩點,他的妻子趙某身著黑衣,與代理人一起出庭。被告公司委托代理人出席。
趙某及其26歲的兒子起訴稱,從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1日,意諾佳公司的相關(guān)負責人,給章某安排各種繁重的設(shè)計任務(wù)。為趕任務(wù),公司讓章某加班加點,連續(xù)100多天超負荷工作,未得到一天休息。2015年5月1日,章某按要求在公司做設(shè)計任務(wù)時腦干出血,搶救7天后死亡。
趙某及其兒子認為,章某屬于“過勞死”,故起訴意諾佳公司,索要醫(yī)藥費、喪葬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01萬余元。
趙某向法庭提交了29頁通話記錄以及微信聊天記錄,作為章某“過勞死”的證據(jù)。
“根據(jù)通話記錄,除了春節(jié)期間,章某的通話記錄都在北京或者廣州,而且通話人都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客戶。”趙某說,章某生前身體特別好,沒有任何疾病。
搶救7天沒法算工傷
趙某的代理人表示,腦干出血的醫(yī)學原因有天氣寒冷、不良嗜好、過度勞累、高血壓。“死者沒有高血壓,不抽煙、喝酒,沒有不良嗜好,事發(fā)時是5月1日,天氣不寒冷,通過排除法可知死者是因為過勞造成的死亡。”代理人說。
法庭上,趙某提交了丈夫章某在公司時的監(jiān)控錄像。
錄像顯示,去年5月1日早上8點35分左右,身穿白色襯衫的章某來到空無一人的公司,并坐在電腦前。
趙某回憶稱,當天下午2點18分,章某給身在天津家中的她打電話說:“我不舒服,快來救救我。”之后,自己給丈夫連續(xù)打了七八個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監(jiān)控錄像顯示,去年5月1日下午2點20分左右,章某已經(jīng)斜著身子歪坐在靠背椅上。直到當天下午4點46分,一名身穿工作服的快遞出現(xiàn),見狀當即拿起手機撥打電話,隨后120急救人員趕到現(xiàn)場進行搶救。
趙某對記者說,丈夫被搶救7天后死亡,但法律規(guī)定搶救無效48小時內(nèi)死亡才能被認定為工傷,因此,她無法為丈夫申請工傷鑒定,只能以被告公司侵犯章某生命權(quán)、健康權(quán)、身體權(quán)糾紛為由提起民事訴訟。
>>被告
代理人讓法官看監(jiān)控
被告代理人表示,意諾佳公司的上班時間是上午9點到晚上6點,中午休息1個半小時,“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八小時,也不存在加班加點的情況。”
章某先在網(wǎng)上通過不法商販,買到了該豪車的車主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發(fā)現(xiàn)車主叫龔某某。” 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章某夫妻二人犯信用卡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章某、吳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年,并處相應(yīng)罰金。
保安隊長徐某因嫌同宿舍的章某腳太臭,與其爭執(zhí)并引發(fā)斗毆,章某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徐某供稱:“章某的腳實在太臭了,其他隊員也跟我反映過,我是隊長,需要有所作為。
行兇前在外喝酒,慶祝自己升任隊長。
保安隊長徐某因嫌同宿舍的章某腳太臭,與其爭執(zhí)并引發(fā)斗毆,章某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徐某供稱:“章某的腳實在太臭了,其他隊員也跟我反映過,我是隊長,需要有所作為。
2011年4月份,就電器設(shè)備廠的土地回收,章某又組織召開第二次集體會審會議。檢察機關(guān)認為,被告人章某濫用職權(quán),有意隱瞞電器設(shè)備廠土地劃撥性質(zhì),導(dǎo)致財政補償金支付對象錯誤,造成國家公共財產(chǎn)損失高達1300余萬元。
趙某及其兒子認為,章某屬于“過勞死”,故起訴意諾佳公司,索要醫(yī)藥費、喪葬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01萬余元。至于當事人是否在工作崗位上長期從事過重體力勞動或者繁重的腦力勞動,并不是能否被認定為視同工傷的判定條件。
趙某及其兒子認為,章某屬于“過勞死”,故起訴意諾佳公司,索要醫(yī)藥費、喪葬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01萬余元。
趙某及其兒子認為,章某屬于“過勞死”,故起訴意諾佳公司,索要醫(yī)藥費、喪葬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01萬余元。
趙某及其兒子認為,章某屬于“過勞死”,故起訴意諾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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