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7月15日電 26歲男青年因瑣事與其房客發生不愉快,竟用開水燙傷其房客1歲多的孩子。
15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林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本案被告人林某,大學未畢業休學在家。據公訴機關指控,林某因生活瑣事對借住其住處的李某產生不滿。2014年4月7日,林某在要求李某的妻子陳某代買早餐被拒絕后要求李某夫婦搬走。當天下午約2點,林某聯系他人上門,欲變賣李某的電瓶車抵房租,陳某追至電梯口阻止,林某遂返回房間,將陳某關在門外,后用熱水壺中的開水澆燙正在西臥室內床上的李某與陳某的兒子李某某的頭面部、頸部、手臂等處。
林某因涉嫌用開水燙傷其房客1歲多的孩子,于2014年4月被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經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批準被執行逮捕。2015年2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就本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經鑒定,被害人李某某頭、面、頸、軀干、臀部及雙上肢Ⅱ°~Ⅲ°皮膚燙傷,累計范圍達體表面積的35%,構成重傷。事發當時,被害人李某某僅1歲4個月大。
公訴機關認為,林某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林某表示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均屬實。
公訴人就案發過程等情況訊問了被告人。當公訴人問及為何會對孩子下手時,林某這樣回答道:“孩子與我沒有矛盾,他沒有傷害過我,我傷害不了李某,因為我怕被他打,所以就傷害他孩子,覺得這樣可能可以讓他搬出我家”。林某同時表示,自己已經知道做得不對,沒有想到后果會這么嚴重。
公訴人當庭出示了包括證人證言、手機短信內容截錄、接警詳情單、現場勘查筆錄、鑒定意見書等多組證據材料,被告人、辯護人及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分別發表了質證意見。
在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圍繞法庭歸納的案件的定性以及是否應當考慮林某的精神障礙而從輕處理等爭議焦點,發表了各自的辯論意見。
今天的庭審持續了兩個多小時。被害人家屬等近30人旁聽了庭審。
法院將擇日作出判決。(陳靜 潘靜波)
拉橫幅上訪,遭到民警制止后,非但不聽勸阻,還踢傷民警,又用煙頭燙傷民警手……近日,商南縣兩村民因妨害公務罪被判刑。羅某將一民警下體踢傷、左手抓傷,并用煙頭燙傷另一民警右手,王某也咬傷了一位民警的右手。
登封一3歲幼童玩鬧時跌進熱油鍋,半邊身子被燙傷。
登封3歲幼童不慎跌進熱油鍋 半邊身子被燙傷
最近這半年,1歲男孩皮皮(化名)的父母都是在自責中度過的,因為大人的一時疏忽,皮皮碰倒一個暖水瓶,身上皮膚被嚴重燙傷,慘不忍睹……
在重醫附屬永川醫院燒傷整形科的病房,周大叔和王阿姨在病房里照顧著被燙傷的孫孫小凡,時不時地抹著眼淚。
在北大附中河南分校鶴壁雙語幼兒園上學的童童(化名)馬上要升一年級了。大河報記者在郭女士的手機上看到,童童的左胸與左胳膊上有大片鮮紅的鼓起1厘米左右的傷疤。
小燕(化名)同學的腳也有明顯燙傷,說:“我們昨天中午被老師送來醫院的,因為跑步之后我們沒法走。如果創面起水泡甚至起黑色干疤,說明燙傷已經相當嚴重,此時千萬不要弄破水泡或干疤,應盡快去醫院處理和治療。
當天晚上,在家長的強烈要求下,孩子才在萬源市羅文鎮創世紀幼兒園園長及老師的陪同下,前往達州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2歲男孩兜兜,家住新鄉縣七里營鎮龍泉村。下午4點15分左右,孩子出現了口唇發紫、體溫上升、抽搐等癥狀,兒科一位醫生前來對孩子用藥,情況稍有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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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男孩兜兜,家住新鄉縣七里營鎮龍泉村。下午4點15分左右,孩子出現了口唇發紫、體溫上升、抽搐等癥狀,兒科一位醫生前來對孩子用藥,情況稍有好轉。
回憶起事發時兒子不幸遭遇的一幕,30歲的蔣尊琴淚如雨下。
“媽媽,我給你剝一顆糖吃吧。昨日下午,西南醫院燒傷科,回憶起事發時兒子不幸遭遇的一幕,30歲的蔣尊琴淚如雨下。回來看到媽媽正在給剛到的客人煮面條,小嘉偉仰著笑臉,舉起一顆奶糖說道:“媽媽,我給你剝一顆吃吧。
據了解,老家廣州的小陳原本是位標準美女。一個月前,小陳找工作回到家,由于太累,倒開水時,不小心被剛燒開的熱水燙傷……
6月1號十點左右,賈靜雯通過微博發出了自己燙傷手的照片,圖中賈靜雯素顏依然美麗,拿自己受傷的手貼住臉龐,而可憐的手則被完完全全包扎在白紗布之下。”“兒童節對我們造成了10000點傷害…”(實習生吳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