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5日訊 兒子為老媽出氣,將老媽同居男友傷害致死,老媽單某“護子心切”作假證包庇兒子同樣被處刑罰。近日,單某因犯有包庇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
單某與被害人47歲的余某是同居關系。2013年4月,單某的兒子吳某(已判刑)與朋友(另案處理)喝酒時,聽聞余某曾辱罵老媽單某還驚嚇了自己的女兒而產生不滿,就打電話給余某并在通話中發生爭吵。隨后吳某與朋友商議去找余某討個“說法兒”。同日22時許,吳某攜帶兩把刀,其朋友攜帶一把尖刀,到老媽與被害人余某的居住地,其朋友強行拽開房門,二人進屋后開始辱罵余某,進而吳某與余某發生廝打,吳某用尖刀刺余某左背部一刀,被其老媽單某拉開,隨后吳某逃離現場。其朋友隨即用自己的電話報警,后公安機關回拔報警電話詢問案情,單某接電話謊稱是喝酒鬧事,不需要警方出警,致使公安機關未能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因未及時搶救,失血過多,被害人余某不幸身亡。
齊齊哈爾市拜泉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單某身處案發現場,明知其兒子吳某實施犯罪行為,仍向公安機關作假證包庇犯罪嫌疑人,給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造成障礙,其行為完全符合包庇罪的構成要件,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張喜軍 記者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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