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利用木馬程序入侵他人網銀,從近百名受害者處共盜取321萬元。昨天上午,浦東新區院對這起網上盜竊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4年,罰金人民幣3萬元。據悉,王某正是2009年攻擊上海私車牌拍賣系統的黑客。
1989年出生的王某,山東人,中專文化。2009年7月18日,王某和周某通過木馬病毒軟件操縱5000多臺電腦,攻擊上海私車額度服務網站的服務器,致使服務器無法正常運行,私車額度拍賣活動被迫取消。隨后,王某被嘉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2010年10月刑滿釋放。
然而,王某并沒有改過自新。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間,王某租借虛擬專用服務器和虛擬專用網絡后,通過公用網絡將木馬程序從網絡后臺植入被害人電腦,當被害人使用該電腦進行網上支付時,木馬程序自動運行,篡改收款方、收款金額,將被害人李某等98人的網銀中人民幣共計321萬元轉入一游戲平臺為其所控制的游戲賬戶充值點卡、虛擬金幣等。
事后,王某將上述充值點卡等賣給他人套現,并將套現得款在中國聯通官網購買聯通充值卡后再出售他人,又將銷贓得款在泰國通過他人換成泰銖。
2013年1月14日,公安機關從泰國將王某抓獲歸案。
在法庭上,王某辯稱,公訴機關指控其實施網絡盜竊所用的支付寶、淘寶、QQ等都不是其本人的;IP軌跡比對方法不科學,IP軌跡即便相同也并非一人所用,本案沒有木馬源碼和傳播過程,沒有證據確認木馬程序是其所投放使用。
法院審理后認為,相關證據經庭審質證足以認定王某實施盜竊犯罪的事實,故王某的當庭辯解,不符合本案已查明的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不予采信。王某在刑滿釋放5年內再犯新罪,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綜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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