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5日電 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談感情年齡不是距離,但新竹一名26歲陳姓男子,和大8歲的羅姓女子談姐弟戀,最后卻官司收尾。這對男女,前年10月相識交往,2個月后決定結婚,沒想到男子事后變心神隱,以“個性不合”為理由毀約,雙方因此鬧上法院。
據報道,前年10月,34歲的羅姓美容師因為工作認識了26歲的陳姓技術員,兩人很快陷入熱戀,交往2個月就提出了結婚的想法,雙方家長也表示同意,女方也裝潢房屋為步上紅毯做準備。
不料去年3月,男方突然神隱避不見面,女方狂打電話終于找到人,為了抓住對方,要求他簽切結書“2014年初結婚,否則賠償200萬(新臺幣)”,但男方還是二度毀約落跑。
男方在法官面前坦承無法再繼續交往,結婚毀約造成女方精神損害,遭判賠30萬(新臺幣)。感情事情外人難評斷,只是原本是甜美戀情,現在卻扯上官司還得賠錢,也讓周邊的人看了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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