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留學海外的韋某在某知名醫療器械企業任財務副總監。去年3月,她被公司解職。在與公司領導交涉無果的情況下,心懷不滿的韋某擅自從公司賬上轉走145萬元,作為公司對自己的補償款。日前,豐臺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了涉嫌職務侵占罪的韋某。
韋某大學畢業后曾在知名外企工作,后為提升個人職業能力,遠赴瑞典攻讀碩士學位。學成歸國后,她供職于北京市某知名醫療器械企業,任財務副總監,掌管公司財務。
2013年3月的一天,韋某照常來到公司上班,卻在公司的信息發布系統中看到自己被解職的通知。
韋某對自己無故被解職十分氣憤,便找到公司總經理詢問原因,而總經理并未回答原因,以有事為由匆匆離開。后韋某多次通過短信、電話、微信等方式聯系總經理,對方均未答復。韋某覺得這些年工作兢兢業業,為公司獲得了不少利潤,卻突然被無故解職,心里越來越不是滋味。
韋某回憶了一下總經理曾經口頭答應對其的業績獎勵,又查閱了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自己計算出公司應對其進行補償200余萬元。韋某把這一數字發短信告訴了總經理,卻仍然沒有得到回復。此后,在未經公司負責人允許的情況下,韋某利用自己曾經負責公司財務工作的職務之便,使用自己手中公司用于獎勵銷售人員的一張銀行卡,通過網銀向自己的銀行卡中分三次共轉賬145萬元。轉賬后,韋某發短信告訴總經理自己轉走145萬元,作為公司給自己的補償,而這一數字是經過自己再次計算確認的。后該公司總經理通過公司查賬核實后報警,韋某于2014年5月被抓獲。
經訊問,韋某承認犯罪事實,并表示自己因一時生氣做了違法犯罪的舉動,非常后悔。目前,韋某因涉嫌職務侵占罪,已依法被批準逮捕。(記者 王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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