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沒想到要故意殺人,造成被害人死亡也不是我的本意……我向被害人家屬表示歉意,同時也非常對不起媽媽,她一直希望我健康和快樂……”昨天,站在杭州市中院刑事被告席上的孫睿再三辯解,自己是疏忽大意的過失才導致被害人王良利死亡。
1992年2月出生的孫睿,案發前是一名大二休學在家、準備出國留學的學生;而被害人,死亡時才36歲的王良利,則是在杭州靠夜間擺燒烤攤謀生的攤主。兩人先前互不認識。
但今年1月16日晚上的“相遇”,讓兩人的命運徹底改變:王良利被孫睿駕駛的保時捷卡宴車撞倒身亡。原本準備回家過年的王良利,永遠回不了家;而孫睿,昨天因涉嫌故意殺人接受了審判。
法庭上,控辯雙方圍繞孫睿的行為屬于故意殺人還是過失致人死亡展開激辯。 經過三個多小時的審理,審判長表示將擇日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人:
不知撞了人,還到酒吧玩了兩小時
法庭上,孫睿自述了事情前后經過。
孫睿說,他是舟山人,在上海一所大學讀書,因為準備去新加坡留學,讀到大二后就休學了。駕駛的保時捷卡宴車是從廣東帶牌照買來的(記者事后了解到,該車孫睿家里花了100多萬)。他有去學車,但當時還沒拿到駕照,除了在駕校練過車,他還幾次開車來回上海和舟山。
事發當天,他開車帶著女友從上海到杭州,準備參加1月16日晚上的派對,沒想到經過杭州保俶路時,撞到了王良利經營的燒烤攤,雙方發生爭執,他連人帶車被圍困。因為是無證駕駛套牌車,加上擔心被打和被敲詐,他不敢下車,一直想找機會離開。
一開始,他采取不停加速再點剎的方式,導致汽車一聳一聳的,想要嚇唬攤主懷孕的妻子,對方躲到車頭右側后,他往左打方向,再回正方向,就逃出去了。孫睿說,逃跑時他一直往右扭頭和車里女友爭執,因此沒有看到車左側后方有人跟上來。
離開后,他和朋友匯合時已是零點。他解釋說,車子和人碰到了。在酒吧玩了兩小時后,看見交警找到了他的車,他還以為是車子停酒吧違章,不知道發生了事故,也不知道死了人。第二天他被警方帶走時,女友告訴他撞死人了,但他不知道撞死了誰,以為是把孕婦(王良利妻子)撞死了,民警第二次提審他時,他才知道撞死的是男攤主。這時他才明白自己攤上大事了,忍不住大哭。
檢察官:
卡宴駕駛者涉嫌間接故意殺人
和孫睿說法不同的是,法庭上檢察官提供了一段現場視頻,以及10多位現場證人證言、警方勘查記錄以及法醫鑒定等,用于指控孫睿不顧他人在車前、車側阻攔,采用撞頂、加速等危險方法駕車強行駛離,致使被害人王良利摔倒后頭部受擠壓死亡。
根據起訴書描述,2014年1月16日晚11點左右,被告人孫睿無證駕駛套牌為浙BU075Y的保時捷卡宴越野車,行駛至杭州市保俶路少年宮西通道附近時,倒車碰到了被害人王良利停放在路邊的售賣小吃的手推車,雙方發生糾紛。后被告人孫睿駕車駛離,經前方路口掉頭折返至保俶路澳門豆撈附近,被害人王良利等人發現并將該車攔停在靠近中心綠化帶的機動車道內。
爾后,被害人王良利的妻子王晨芳站在車頭前攔阻,王良利站在該車駕駛員車門左側與孫睿理論,要求孫睿下車處理糾紛。孫睿拒絕下車,強行啟動車輛連續數次撞頂車頭前方的王晨芳,王晨芳被頂開摔倒在車輛右側地上,車輛前方其他人員也馬上避開。孫睿隨即加速駛離,王良利見狀抓住駕駛室一側的前車門把手追跑,并拍打車窗大聲叫喊進行阻攔,另有旁觀的人也與被害人王良利一起追跑并拍打左側后車窗讓其停車,但孫睿仍加速前進,致使王良利摔倒在中心綠化帶右側路面,頭部遭受車輛擠壓,后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王良利系頭部遭受巨大鈍性外力擠壓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檢察官提到,從孫睿車子啟動,到死者王良利第一攤血跡處有23.7米的距離,孫睿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王良利生命受到威脅仍持放任態度,其行為已觸犯刑法,而且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辯護律師:
被告是過失致人死亡,情節較輕
省律協刑委會主任、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主任徐宗新是孫睿的兩位辯護律師之一。
徐宗新認為,孫睿是一個剛剛成年涉世未深的在校大學生,首先要評判孫睿有沒有這么大的主觀惡性,當然感情不能代替理性。
徐宗新認為,孫睿的行為屬于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并從認識和意志兩方面來分析孫睿當時駕車駛離現場時,到底有沒有能力預見到王良利在他身邊存在著危及生命的威脅,特別是孫睿當時是否看到左側有人拉著車把手并追著汽車跑。
徐宗新分析說,當時是深夜,孫睿駕駛汽車技術有限,加上死者王良利穿的是黑衣黑褲,而且在孫睿車后視鏡里只能看到一只胳膊,孫睿朝右扭頭與女朋友在爭吵,他還要考慮車往前開,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不能主觀推斷孫睿預見到或應該預見到車左側王良利有拉著車把手追著車跑。孫睿作為駕駛員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屬于一種過失,不能把疏忽大意的過失上升到間接故意,特別是殺人的間接故意。
另外徐宗新認為,從意志方面來看,孫睿對王良利的死亡也是持反對而不是容忍態度,他與王良利沒有深仇大恨,沒必要把王良利拖死,而且從事發前后的客觀表現來看,孫睿也沒有對王良利的死亡預見或聽之任之。
另一位辯護律師則提出, 孫睿駕駛的保時捷卡宴上包括車輪等位置都沒有檢查到與死者王良利有關的痕跡,不能證明孫睿的車與王良利身體有過接觸。
結合其他條件,辯護律師認為孫睿的行為屬于過失致人死亡而且情節較輕,希望法庭對其處以緩刑。
遇害者家屬獲180萬元民事賠償
在昨天庭審過程中,死者家屬一方并沒有出現在法庭。而辯護律師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諒解書和調解協議,證明雙方已就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協議,在諒解書中死者家屬請求法庭念在孫睿很年輕還是在校大學生,對其輕判給其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至于賠償數額,辯護律師表示數額遠遠高于正常的賠償標準,但具體數額不便公布,以避免給社會造成一種“花錢買刑”的錯覺。
據記者事后了解,雙方家人已就民事賠償達成180萬元的賠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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