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某右二等人被帶上法庭。京華時報記者歐陽曉菲攝
在QQ上用“漂流瓶”傳遞一夜情誘餌,然后將上當者騙至咖啡廳,由美女陪同喝酒消費。賬單少則幾千,多則幾萬。以男子羅某為頭目的18人團伙在半年時間內利用這樣的手段詐騙多起,非法獲利20余萬元。昨天上午,羅某等18人在東城法院受審,他們承認指控。檢方表示,該團伙作案次數應該遠遠超出目前掌握的情況,很多被害人不愿出面作證。
>>庭審現場
團伙頭目微笑入庭
昨天上午9點半,法警將18名被告人依次帶進法庭。18名被告人中有8男10女,絕大多數人在25歲左右。團伙頭目羅某竟然面露微笑,不時向旁聽席張望,一些女被告人則不停拭淚。
據檢方指控,羅某為天空島咖啡廳店主,他勾結組織黃某、趙某、趙某某(在逃)等人,分別招募張某等10名酒托,采購員、服務員胡某等3人,以及兩名保安,通過網絡聊天,以“交友”“一夜情”為誘餌,約被害人到天空島咖啡廳內進行高消費,騙取財物。從2012年底到2013年5月,該團伙以這種方式誘騙一些男士,并作案成功。經過查證,截至該團伙被端掉時,共詐騙獲利20余萬元。
檢方認為,羅某等18人構成詐騙罪,應當予以刑事處罰。
>>組織結構
專人收費專人盯防
羅某表示認可指控,但對作案得手的金額有異議。
據羅某供述,他在2013年元旦左右包下天空島咖啡廳,一開始生意并不好,他便模仿一些酒吧拉客的方式,打算雇傭一些女子,以交友為名拉客。
羅某在網上招聘了一些“托頭”,這些“托頭”則雇傭一批較為固定的酒托。羅某說,他在咖啡廳里還安排了特定的服務員和保安,每個“托頭”都有一個專門的服務員負責結賬;而保安則負責監視酒托與男客人分手后的情況,對于那些準備“鬧事”的客人,保安會出面“震懾”。
羅某還稱,只要行騙得手,每筆消費他提25%。據被抓獲的酒托稱,每次消費,她們可以拿到消費金額的20%至25%作為提成。
>>天價消費
酒水售價加十多倍
既然是“高消費”,那么酒水一定是“天價”。
羅某稱,咖啡店中酒水、小吃的售價水分很高,“每瓶長城干紅進價30多元,售價380元;每瓶解百納進價40元,售價480元;羅納山售價680元、波爾多售價880元、極品波爾多每瓶1280元、法國香檳售價1380元、黑莓梅洛特售價1480元,這幾種酒進價都是100元左右;拉菲傳說進價280元,售價3880元。”作案時,羅某銷售酒水的價格是進價的10多倍。
據其他被告人供述,事主徐某兩次被該團伙詐騙,徐某總計消費了2萬余元。如果按照羅某供述的進貨價格,徐某實際消費的酒水等物最多價值1000余元。
>>辦案經歷
很多受害者未作證
羅某團伙的詐騙伎倆最終還是被識破,有客人發現上當受騙,立刻報警求助。警方隨后端掉該團伙,羅某等人落網。經過對羅某的審訊以及受害者指認,該團伙被認定的詐騙金額在20余萬元。
辦理檢察官認為,本案眾多嫌疑人實際詐騙人次、得手金額其實遠遠超出目前查證的數額。“應該說本案查證屬實的事實,只是他們全部作案的九牛一毛。由于被害人未能主動報案,或者偵查機關雖經工作但聯系不上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因為被騙數額相對較小甚至是由于其他因素的影響而不愿出面作證,導致眾多犯罪事實難以暴露出來。”
在昨天庭審中,檢方建議,對主犯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案件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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