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報訊 王某帶著16萬歐元和1萬多美元,跟“客戶”兌換外幣,誰知竟中了“客戶”設下的套——在不知不覺中喝下一種麻醉藥物,后被帶到溫州市區(qū)景山上勒死,所有錢財被洗劫一空。日前,這起搶劫殺人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殺人后,他搶走了所有外幣
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身穿藍色馬甲囚服,戴著手銬、腳鐐的余某站在被告席。余某戴著黑框眼鏡,看上去斯斯文文。
被告人余某,現(xiàn)年50歲,溫州市人;被害人王某,現(xiàn)年48歲,也是溫州市人。余某被王某認作“客戶”,因為事發(fā)之前,他們之間曾做過幾次兌換外幣的交易。
公訴機關(guān)指控,今年6月8日11時許,余某以兌換外幣為由把王某約到市區(qū)下呂浦南浦大廈拉芳舍。王某攜帶了一個黑色袋子,里面裝有16萬歐元、1.24萬美元(據(jù)當時外匯牌價,合計價值138萬余元人民幣),準備與余某兌換。在見面期間,余某將事先準備的藥水摻入王某飲用的茶水中,導致王某喝下后神志不清。
當日下午2時許,余某將王某帶離茶座,坐出租車來到航標路。隨后,余某又開著他的自備車,帶著王某花了1個來小時在市區(qū)繞了一圈,回到航標路。最后,再次乘坐出租車到市區(qū)景山的金西路附近下車。
下車后,王某因藥力發(fā)作,躺在草叢上。余某見狀,用攜帶的毛巾捂住王某口鼻,后來又將毛巾移至脖子處,用力把王某勒死。其后,余某把王某尸體拖進附近草叢進行掩蓋,并劫取王某攜帶的所有外幣及手機,逃離現(xiàn)場。
當天下午,王某家屬不斷給王某打電話,可一直聯(lián)系不上。當晚,見王某還未回家,家人報了警。6月10日,余某在自家樓下被警方抓獲。
在余某指認下,警方在景山一處草叢中找到了王某的尸體。
被告:我愿意賠,盡最大努力
公訴機關(guān)認為,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且造成一人死亡,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于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事實,法官問余某:“是否屬實?”
余某不假思索地回答:“屬實。”
“有沒有證明自己無罪或罪輕的證據(jù)?”
“沒有,我承認犯罪。”
余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被害人王某家屬還對余某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除了索賠死亡賠償金等71萬余元外,家屬還要求對余某從重處罰。
“我愿意賠,盡最大努力。”對于賠償,余某這樣說。
“你有什么財產(chǎn)?”法官問。
“我名下的財產(chǎn)只有一輛汽車(凱美瑞轎車)。”余某回答。
“你這輛車值不了多少錢,你拿什么賠?”
“不管多少錢,也要賠。”
溫州中院對該案未作當庭宣判。(記者 藍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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