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因托運箱受損,寵物狗“格格”在托運中沖入海口美蘭機場跑道,隨后被機場工作人員射殺,事后,狗主人倪女士將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航)告上法庭,索賠經濟、精神損失近10萬元。昨天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被告辯稱事發后已經公開回應并致歉,愿意接受調解。
詢問擊斃原因曾遭搪塞
“格格”是一只4歲的泰迪犬。2012年1月2日,網友發微博稱“格格”在航班托運時,被海口美蘭機場工作人員打死,引起網友關注。隨后,海航和美蘭機場都在官方微博上對此表示歉意和惋惜。海航表示,裝載小狗的航空箱托運時受損,小狗從箱內出來,跑向滑行道,出于航空安全,將小狗擊斃。
“格格”的主人為59歲的倪女士,她并不認可這份回應,將海航告上法庭。
她起訴稱,2012年1月2日,她乘坐海航的航班自北京飛往海口,并將格格隨機托運。但她在海口被告知小狗被擊斃死亡,只能取回運送寵物犬的籠子。
倪某向海航詢問格格被擊斃的原因,海航始終以各種借口搪塞。聲稱依據相關行業規定及法律、法規擊斃小狗,無需承擔責任。倪女士認為“格格”的死亡給其造成巨大的精神打擊和財產損失,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海航賠償經濟損失89335元,并支付精神撫慰金1萬元。
被告同意法庭調解
庭審中,被告方海航代理人答辯認為,事發后,美蘭機場以及海航已發布相關聲明和解釋,并同意法庭調解。
庭上,被告舉出了當時通過官方微博發布的聲明等證據,認為當時海航是第一時間在微博上致歉的,積極妥善解決了事件。同時認為,原告裝載小狗的籠子,質量存在問題,導致了事故,因此原告也有一定責任。
倪女士并未出庭,其代理律師說,事件發生后對她的打擊較大,因此不愿提及此事。原告當庭提交了飼養寵物狗的開銷等證據。為何僅起訴海航,原告代理人認為倪女士僅和海航存在直接合同關系。
因事發視頻等焦點證據尚未質證完畢,該案將擇日繼續審理。 (記者 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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