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算了,不想活了,活著好累啊!”9月6日晚,微信網友“笑臉瑤瑤”在好友圈內發布了這么一條信息,附帶還有一張割脈自殺的照片,她的朋友一見到這條信息,馬上選擇了報警。
9月6日,鄞州石碶派出所接到報警,有人在微信上發了自殺的照片,現在手機也關機了。
這條信息發布于當晚8點多,接到報警后,民警從“笑臉瑤瑤”的好友處得知,發布了這條消息后,“笑臉瑤瑤”的手機再也打不通了,會不會已經出事?
由于事情緊急,民警根據報警人提供的線索,在石碶一家KTV內找到了“笑臉瑤瑤”,這是一名女子,姓陳,19歲,貴州人。
在民警找到她的時候,小陳毫發無損,正常在上班,民警詢問她為什么要發割腕照片時,她說只是覺得好玩。
原來,陳某于9月6日晚上在瀏覽微信朋友圈時發現其一名好友李某發了張割腕自殺的照片,當時她覺得很好玩,也想測試一下有誰關心自己,隨即將該張圖片復制,發到了微信朋友圈中,之后有一些朋友留言詢問,她都回復說是假的,鬧著玩的。
原本一切都很正常,沒料到的是,到當晚11點多,小陳手機沒電了,沒有多想,她就關了機,之后就有了其朋友以為其自殺來報警的一幕。
之后,民警找到了最初發割腕自殺照片的李某,李某告訴民警,自己也是抱著好奇的心態,發了這張照片,民警對兩人進行了深刻的思想教育。
兩人也意識到因為自己一時好奇,引發了這場誤會。并承諾以后再也不會這樣做了。鑒于兩人誠懇的態度,民警并沒有對兩人進行處罰。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已于9月9日發布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并于10日正式實施。像陳某、李某兩人的這種行為已經屬于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引發公共秩序混亂。
民警再次提醒廣大網民,在網絡上不發布虛假信息、不散布失實謠言,做一名遵紀守法的網民。(通訊員 李績 記者 朱麟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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