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仙城鎮紀委書記稱超生者在生育第9個小孩后繳納了社會撫養費
南方農村報訊 近日,有讀者向南農網絡問政(網絡問政縣市行)投訴汕頭市潮南區仙城鎮仙門城居委會現任副主任趙林賢違反計生政策,卻一直擔任居委會干部。南方農村報記者了解到,趙林賢生有9個子女,超生7個。仙城鎮紀委書記回應,"群眾要選他,我們也沒辦法。"據了解,出生于1956年的趙林賢,自1984年至1997年間的13年中,共計生育了9個子女。9個子女中,頭三胎均為女孩,第四胎及第八胎為男孩,其余幾個也均為女兒。
仙門城居委會新星自然村的趙國強表示,他2011年分別向汕頭市、潮南區及仙城鎮三級紀檢部門實名舉報了趙林賢違反計生一事,但遲遲未果。后來趙國強到潮南區紀委詢問此事的處理情況,得到答復稱轉給潮南區計生部門調查。潮南區計生部門稱趙林賢生育9個子女的情況屬實,已轉仙城鎮處理。
2013年7月,趙國強再次向廣東省紀委、汕頭市及潮南區紀委實名舉報。趙國強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省紀委接獲其舉報信后,馬上致電他,表示已經批轉汕頭市紀委處理。
"不到一個星期,仙城鎮紀委書記鄭炎利就約談了我。"在那次約談中,仙城鎮紀委對趙國強舉報趙林賢的多個問題作出了書面答復。紀委的答復顯示,趙林賢超生的情況屬實。趙國強告訴記者,雖然他認可紀委調查的結果,但他同時質疑趙林賢"為何還一直可以擔任居委會的干部".對此疑問,鄭炎利給予了解釋。鄭炎利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計生部門經過調查后認為,趙林賢超生時是一名普通群眾,2008年左右才開始擔任居委會干部。按照原潮陽市(潮南區2003年從原潮陽市分離出去,單獨設區)2002年出臺的相關規定,趙林賢超生7個子女應繳納社會撫養費7700元。趙林賢在1997年生育第9個小孩后,在1999年已經繳納了8000元的社會撫養費。因此,對于趙林賢超生一事,已經作出了相應的處罰,此事已經辦結。鄭炎利對記者表示,"計生部門已經處罰過了,我們也不好再處理。" 2006年,媒體曝光了潮南區兩英鎮某居委會主任在合法生育一孩后,分別又在1993年和1997年超生兩孩的情況后。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及《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第四十六條中"村民委員會成員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的,其職務自行終止"的相關規定,汕頭市計生部門作出"終止其居委會成員的資格和居委會主任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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