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開庭
一個欠了40多萬元的賭債,一個欠了朋友的朋友幾千元,合伙綁了一個小孩想要搞個100萬。
和溫州3歲被害小羽蒙相比,11歲的臺州女孩妙妙是幸運的。
最后,他們錢沒有搞到,還塞給綁來的小孩500元路費,算上車油費、作案工具置辦費,一共賠了一萬多元。
昨天,他們被椒江法院以綁架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4年。
11歲女孩被綁架
盧某、謝某從福建南靖出發,開著盧某借來的車子,一路買了手機、假牌照、假發、人皮面具、繩子……因為人皮面具味道太重,又買了口罩。
3月9日,他們開車到了臺州椒江,找到了青年路的一所學校。當晚6點左右,當11歲的女孩妙妙(化名)一個人經過車邊時,盧某將她拉上了車,謝某負責開車上高速一路往杭州走,他們的原定計劃是要到了錢去江蘇的銀行取。
盧某用繩子在妙妙的雙手手腕處繞了很多圈但沒有打死結,接著又用頭套套在了妙妙的頭上。 因為妙妙沒有手機,盧某和謝某自己的手機又不敢打開使用,他們一直沒能按計劃跟妙妙的家人聯系,而了解到妙妙家里沒有錢后,兩個綁架的人沒了想法。
小女孩卻是主動開口跟他們搭起了話。
“叔叔,我想睡覺,繩子能不能給我松松,太緊了。”
“叔叔,有沒有水,我渴了。”
“叔叔,我想小便。”
“我真是太倒霉了,去年出了車禍,今年又遇上這事……”妙妙一路上還自怨自艾。
“叔叔”還真的給她松了繩子,給了她水喝,還讓她下車小便。
而妙妙也趁自己“睡覺”的時候,用松了綁的手順手把頭套摘掉,一路觀察路牌、賓館等建筑物,發現自己到了杭州。
劫匪給了小女孩500元
車子停下以后,有人盤問“叔叔”,突然車子就加速了,妙妙聽見后面有人喊“站住”,但車子狂奔了一個多小時才停住。
“叔叔”塞給她5張100元,對她說:“小妹妹,這些錢,你先拿著,叔叔去載個人過來,你站在這邊別動,走開了我們就不能把你送回去了。”
妙妙拿著錢下車,看見另一個“叔叔”正在換車子的牌照,她記住了一個“蘇”字。
“叔叔”們開車走后,她走近一輛正在等紅綠燈的出租車,跟司機說“我要去公安局”,把自己被綁的事大致說了。
出租車司機幫她報了警,并聯系了她的家人。
謝某因害怕躲藏于家中豬圈,后被其父發現經說服去投案自首。謝某交代,了解這個女孩的家境后,覺得弄不了多少錢,而且路上警察查得又嚴,他們害怕,想想還是把她放了。
給了女孩500元“路費”的盧某,以為自己這樣就算解決了后顧之憂。
在庭上,兩人深表悔意,他們的家人買了文具、復讀機等送給女孩,女孩家人也為他們向法庭出具了諒解書。(通訊員 阮瑩 記者 郭婧)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