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在家中接受監外執行4年刑期的汪衛國(化名)剛剛送走家訪的法官。
示意圖。
8月中旬,武漢一個七旬老人因幫助癌癥妻子沉水自殺,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的案件讓很多人心情復雜。是怎樣的難處讓一個古稀老人親手送走了與自己生活了幾十年的老伴兒?本報記者赴武漢調查走訪,發現了這個案件背后的隱情。
8月16日,在武漢市漢南區紗帽街道辦老堤角渡口,管理泵站的江上村村民胡大爺提到汪衛國(化名)時氣得哆嗦:“我敢大膽地說,這個人沒有一點好,就沒有倫理道德,社會影響太惡劣,他就不叫個人。”胡大爺與汪衛國同歲,同是江上村四組人,兩家相距幾百米,沒什么恩怨。
8月12日,湖北多家媒體披露一起刑事案件:“行動不便”的7旬老翁汪衛國,在身患癌癥的妻子葉愛珍自愿要求下,將妻子沉入長江溺水而亡,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其有期徒刑4年。
報道中一句“汪衛國眼睜睜看著妻子隨水漂流,沿著江堤追了幾百米遠,不忍離去”博得了很多人的同情。于是,有人指責醫藥費太高,讓百姓不堪重負;也有人抱怨法不容情,讓“夫助妻亡”的“大愛”背負了犯罪的惡名。
但本報記者采訪發現,該事件背后另有隱情:汪衛國將妻子扔進江水后,曾阻攔擺渡的船老大搭救,而拋妻后“沿著江堤追了幾百米遠”的細節,目擊者也沒看見,而是騎著“電麻木”(三輪車,之前有媒體稱“助殘車”)離開江邊。事實上,緊挨渡口的下游就是航道造船廠廠區,沿江邊無路可行,所謂的“江堤”距離江邊約500米,因為有造船廠擋著,站在上面根本無法看到江面。
在鄰里的印象中,汪衛國是一個性格孤僻、倔強的人,與他鄰村的親侄子兄弟2人,也同他多年不相往來。
目擊者稱:拋妻后,他騎“電麻木”離開現場
汪衛國的居住地雖屬紗帽街道辦事處,卻是距離漢南區城區約10公里的鄉下農村。據胡大爺回憶,汪衛國大約在1968年由武漢黃陂區來本村落戶,剛開始在大隊里燒磚窯,結婚后生養了3個兒子。在胡大爺的指點下,記者找到事發時的目擊者和報案者——渡船老板謝師傅。據謝師傅介紹,4月14日早上大約7點半,他開著渡船從南岸起航,當距離北岸大約30米時,他看到渡船停靠點的江沿上,有個老漢往江里扔被子和衣服,接著反身從身后的“電麻木”里抱起一個人,看樣子也要丟進江里。他急忙通過高音喇叭向老漢喊話,“老爹爹,你不要這樣,有話好好講。”但沒有效果。
眼看著婆婆沉下去就又浮起來了,謝師傅拿起船上的長篙試圖撈人,但岸上的老漢大聲叫喊:“這是我的老婆,你不要管閑事。”
“老爹爹把婆婆扔到江里時,婆婆就沒有一點反應,船上過江的也都看到了,人在江里就沒有動,我當時拿篙子撈的時候,感覺婆婆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了。”謝師傅強調說,老婆婆被扔到水里時到底是死是活,只有汪衛國本人才知道。人命關天,謝師傅和眾人立即報警,盡管這邊在張羅著救人,但汪衛國并不慌張,更沒有“沿著江堤追了幾百米遠,不忍離去”,而是反身騎上“電麻木”離開了現場。
“這是當初新聞報道的夸張說法,根本沒這回事,不舍可能心里也是不舍,但沒有追,甚至看都沒有看,看得出汪衛國做這事情很堅決”,目擊者說。大約2小時后,民警在下游的海事船附近撈起尸體。
此前報道中,汪衛國被描述為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但據謝師傅稱,他親眼看到汪衛國將老婆抱起來,丟進江中。
記者注意到,從汪衛國家到老堤角渡口約3公里,中途翻過江堤時需爬坡和下坡,很難想象手腳不協調的人如何開“電麻木”順利通過。
此外有讀者發現,原報道形容葉愛珍因患癌癥“骨瘦如柴”,接著又因“全身浮腫,一時沉不下去”。前后矛盾,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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