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科學中心出具的“2013年3月20日小楊參加志愿服務”的情況說明。
龍川縣公安局在珠海單位政審結束后出具了一份“無犯罪記錄”情況說明。
人民網廣州8月15日電 近日,面臨就業壓力的華南理工大學畢業生小楊心里格外焦灼。
今年4月份,小楊報考珠海某單位,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第一名,并且順利通過了體檢,只剩下最后一步“政審”。本以為可輕松過關,能夠被順利錄取的小楊,萬萬沒想到一條“子虛烏有”的犯罪記錄將自己的公務員夢擊得粉碎。
一條“不在場”犯罪記錄阻斷公考路
小楊向人民網記者講訴了事件發生的詳細經過。
今年6月18日,珠海某單位到小楊老家河源龍川縣公安局政審時發現公安系統中有一條違法犯罪記錄。
根據珠海政審人員描述,“犯罪記錄”的大意為“楊某某于2010年3月20日在老隆鎮人民醫院擾亂公共秩序并被處罰”,處罰單位是:龍川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上面有時任龍川縣副隊長張某的簽名。案件編號為A4416222500002010030654,案件文號河公龍行受字(2010)第0070號。
當晚,政審人員詢問小楊情況是否屬實,小楊否認了此事。據小楊向記者出示的華南理工大學和廣東省科學中心出具的證明表明,2010年3月20日,小楊并不在龍川縣當地,而在廣東科學中心從事青年志愿者服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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