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沛縣人呂先生最近遇到煩心事,他購買的一套二手房,支付了房款才發現房主居然把房子“一房三賣”,而且還抵押兩次借錢。更讓他難以接受的是,房主在賣房時用了三個身份證,而且都是真的。昨天,沛縣公安局表示,呂先生一案已經立案調查,房主所持三個身份證都是真的,是歷史原因造成的,目前只留下一個真實姓名辦理的身份證,其余兩個已被注銷。
曲線買房
20萬“買”了套
120平米房
去年11月底,沛縣沛城鎮居民呂先生通過中間人得知孫某急需用錢,希望用縣城郝小樓居委會綜合樓的一套近120平米的住房作為抵押,從呂先生手里借錢。次日,呂先生和朋友一起去看了房子,“當時房主說自己叫孫某,自己的房子沒有兩證,但有合法的購房協議以及居住證明,并反復強調這套住房不存在糾紛。”
經過協商,呂先生和孫某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孫某自愿將自己的一套119.03平方米房屋(郝小樓居委會綜合樓一單元401室)出售給呂先生,室內家電、家具隨房屋交接一并贈送,售價為20萬元。雙方還約定3個月內孫某還可以以20萬元的價格收回房產,3個月后孫某不收回該房屋,應將此房產權交給呂先生。在這三個月期間,孫某應支付呂先生相應的利息。
12月2日,合同簽訂之后,呂先生即把20萬元轉入孫某賬戶。
驚呆了
兩個多月后發現一房多賣
今年春節后,呂先生發現快到還款日了,多次電話聯系孫某通知對方,但孫某一直關機。2月中旬,呂先生前往郝小樓居委會綜合樓孫某的家中找人,剛走進樓道就發現不妙。“樓道里到處貼著告示,說孫某的房子被他一房多賣,騙了很多人。”
記者聯系上的當地居民杜先生說,他自己也是受害人,從孫某手中買了房付了款,卻發現房屋被多次買賣。經過多方查證,呂先生稱孫某曾先后三次用同一套住房,與他人簽訂了買賣合同,“2008年9月,以34萬元的價格賣給劉某。2012年4月,以10萬元價格賣給杜某。”呂先生說,此外還以此房產做抵押,于2011年5月向黃某借款10萬元,同年10月仍以房產做抵押向黃某借款20萬元。
據記者多方核實,孫某賣房多以借款為由,簽訂買賣協議,錢款到期不還房屋便易主。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劉茂通律師認為,這種合同表面上是買賣合同,但實際上是抵押擔保合同,這種形式的抵押擔保是被禁止的,無效的。“雙方的關系可以界定為借款關系,呂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索回自己的錢款。”
再次驚呆了
房主竟然持有三個身份證
更讓呂先生驚訝的是,每次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孫某都會給對方留下一個身份證復印件,“三次賣房,用的身份證居然是三個不同的。”根據呂先生提供的身份證復印件,三個身份證除了照片是同一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均不同。姓名分別為孫某、李某慶、李某元。“我通過朋友在公安系統內部平臺上查了一下,發現這三個身份證都是真實有效的。”
得知這一情況后,呂先生和黃先生等人向沛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
警方回應
三個身份證已被注銷兩個
沛縣公安局有關人士昨日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他們接到報案后不久便將孫某控制,目前案件正在偵查中。該人士說,經偵民警在偵查這起經濟案件時,發現孫某持有的身份證件,與另外兩個姓名為李某元、李某慶的身份信息,所用的照片顯示為同一個人。隨即凍結了這3個身份證及戶籍資料,在進一步調查時發現,這3張身份證的使用者真實姓名叫李某慶,目前另外兩個身份證已被注銷。
關于一人持三證的原因,沛縣警方解釋,出現這種情況可能因為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期間,由于技術條件等限制,對身份戶籍信息管理相對松懈,加上民間經常發生因上學、工作等需要,出現私下買賣戶口等行為,因此才出現了同一人持有多個真實身份戶籍情況。對一人持多證的情況,公安機關只要查實,會立即凍結身份戶籍信息,經過調查后,只保留一個真實戶籍身份信息。(現代快報記者 劉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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