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原因有很多。可在寧海,有這樣一對夫妻竟為了兩個粽子,鬧上法庭要離婚。昨天,寧海法院判決兩人不準離婚。
現年40歲的陳先生是寧海人,曾經離過婚,有一個女兒。2007年,他經人介紹認識了同樣離異育有一女的林女士。很快,陳先生和林女士就登記結婚了。婚后兩人常為家庭瑣事發生口角。
今年端午節,碰巧陳先生的公司里發了兩個粽子,陳先生就將粽子拿去送給了母親。
誰知,當天恰好林女士的女兒說想吃粽子。林女士這才知道,丈夫沒有和自己商量就將粽子送給他母親。頓時,她覺得很生氣,跟老公吵了一架。原以為,事情就此過去了。可事后,陳先生卻和妻子鬧起了離婚。
昨天,庭審中,林女士說,自己離異再婚,不想再離婚,只想好好過生活。陳先生稱,林女士不僅不盡家庭義務,還脾氣暴躁。“那天,我把公司發的粽子送給了我媽。”陳先生說,“為了這個,她就跟我吵,還動手打我,右手都被打骨折了,這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離婚沒說的。”
“我平時嗓門比較大,性格上有點強勢,粽子的事情,是個誤會。”這時,林女士的性格也軟下來了。對此,寧海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自愿登記結婚,雖然為家庭瑣事偶有爭吵,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故判決不準離婚。
(通訊員 寧法 記者 鄭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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