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車主帶一腳,送3位民工返鄉,中途卻因嫌民工“味兒大”將他們遺留在高速公路上。昨日,在漢口打工的蔣某一行3人,遭遇這“尷尬”一幕。
蔣某一行3人是洪湖人,在漢口一工地打工。昨日上午,他們干完活不久,到漢口金家墩客運站附近,準備坐車去仙桃,再轉乘回洪湖老家。3人站在路邊揮手,一輛過路私車停了下來。“上哪去啊?”車主開窗問了一句。得知順路,男車主很爽快地答應了,同意免費搭乘他們,并將其送到仙桃城區。沒想到,令人意外的一幕發生了。
昨日下午5時,烈日高照,湖北高速交警仙桃大隊大隊長石從晏正帶隊巡邏,在滬渝高速距仙桃收費站約10公里處,見到3人邁著疲倦的步伐,在高速上走走停停。這三人衣著樸素,在高速上緩慢行走,其中一個女士頭戴草帽,眾人滿身大汗淋漓。他們正是蔣某一行,在高速上已走了很長時間。
“這么危險,這么熱,你們為何在高速上行走呢?”民警問道。其中一人很是氣憤,并透露了其中原因。原來,好心車主將他們載到此處時,因嫌棄三人身上味道很大,便將他們趕下車。問清緣由后,高速交警便用警車將3人載到仙桃市區。
談及好心人中途反悔一事,石隊長有些不解。“高速上很是危險,萬一發生意外,可如何是好。您既然做好事就做到底,何必把人甩在路上,多熱啊!您這是幫人還是害人呢?”
高速交警介紹,行人進入高速公路,就是將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極度危險之中,高速公路上車速較快,當司機發現前方有行人時,往往來不及反應,剎車不及時極易釀成慘禍。
“司機這種主動邀請并免費載客的行為在法律上稱之為‘好意施惠’行為,如果這種行為未完成,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司機要承擔賠償責任。”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吳正平表示,因為司機將乘客棄于高速公路上,同時違反了交通規則,如造成乘客傷亡,司機可能以過失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葉文波 實習生汪馨 袁一鳴 通訊員徐文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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