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孫曉敏的前夫程軍(化名)在其所工作的徐州市丁樓閘翻水站附近,為救一名跳水輕生的女子身亡。被救女子丁紅在接受警方詢問時表示,她和程軍是情侶關系。因兩人關系特殊,程軍的行為是否屬于見義勇為一時難以判定。不過,孫曉敏表示,前夫當班期間因救人身亡,應該算是工傷或者見義勇為。
翻水站職工救人身亡
據事發地所在派出所相關民警介紹,7月1日晚間,他們接到報警稱有人落入故黃河,之后一名中年女子被附近熱心村民救起。“根據中年女子丁紅(化名)的描述,當時她和程軍一起在河邊散步,因為瑣事和對方發生爭吵后,女子跳河,隨后程軍跳河救人。我們到現場的時候,在河面上沒有發現有人,組織打撈一直到第二天,才打撈起程軍的尸體。”民警說。
據了解,兩人都是40多歲,丁紅是睢寧人,而程軍是丁樓閘翻水站的職工。據民警介紹,丁紅在接受民警詢問時稱程軍是“那口子”,“她說她認識程軍很多年,今年5月份離婚之后,就和程軍在一起了,但沒有領結婚證。”
焦點
是見義勇為嗎?
如果是情侶關系,那么程軍救人溺水身亡,算不算見義勇為?
徐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工作人員認為,程軍家屬可以向所在轄區見義勇為基金會提出見義勇為行為的認定。不過,如果他倆是情侶關系,認定就明顯復雜。此外還要看當時是在什么條件下,導致女方跳河輕生。如果說是爭吵,那么爭吵的原因如何,是誰引起?如果導致女子跳河的原因,男方存在一定責任的話,那么就很難認定其是見義勇為。
能算工傷嗎?
孫曉敏表示,前夫程軍下水救人,在當班期間,應該算作工傷。
丁樓閘的上級管理單位—丁萬河工程管理處一位李姓負責人表示,是否符合工傷認定標準,現在還缺一些前置條件,比如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等。現在只能待資料備齊后送至勞動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批。
據了解,目前事發地派出所尚未完成死亡證明,“可以確定的是溺水死亡,但是不是救人,暫時還無法確定。死亡證明完成后,我們會交給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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